高石碑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成立二十三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相关单位: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镇委镇政府同意,决定对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并成立电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特种设备、道路交通、消防、建筑等23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一、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张小艳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李 晨 党委副书记
王 俊 党委副书记
杨小红 党委委员、副镇长
龙 龙 党委委员
张鹏辉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 凯 党委委员、副镇长
冯 舟 党委委员
董正刚 人大副主席
成 员:汤雨芳 社会事务办主任
周 鹏 经济发展办主任
王 雨 政法办主任
谢先锋 经济发展办副主任
林 婷 民政办主任、福利院院长
张 恒 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欧阳茜子 党政综合办干事
王 炎 派出所所长
张元明 村镇服务中心主任
黄祥呈 水利站站长
杨 农 市场监管所
毛芮生 教育学区主任
徐明明 供电所所长
曾瑞兵 卫生院院长
伍四林 林管站站长
孙勤安 福利院常务副院长
许忠诚 农机站站长
谢作祥 水产服务中心主任
各党委班子成员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王凯同志负责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谢先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一)建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龙 龙 党委委员
副主任:张 恒 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张元明 村镇服务中心主任
办公室设在镇建管所,张元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龙 龙 党委委员
副主任:张 恒 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张元明 村镇服务中心主任
办公室设在镇建管所,张元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集镇管理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龙 龙 党委委员
副主任:张 恒 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张元明 村镇服务中心主任
办公室设在镇建管所,张元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王 凯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主任:谢先锋 经济发展办副主任
王 炎 派出所所长
办公室设在镇派出所,王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王 俊 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王 雨 政法办主任
王 炎 派出所所长
办公室设在镇派出所,王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王 凯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主任:谢先锋 经济发展办副主任
王 炎 派出所所长
办公室设在镇派出所,王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龙 龙 党委委员
副主任:张 恒 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王 炎 派出所所长
毛芮生 教育学区主任
办公室设在镇学区,毛芮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八)医院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杨小红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主任:汤雨芳 社会事务办主任
曾瑞兵 卫生院院长
办公室设在镇卫生院,曾瑞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九)福利机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李 晨 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林 婷 民政办主任、福利院院长
孙勤安 福利院常务副院长
办公室设在镇福利院,孙勤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杨小红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主任:欧阳茜子 党政综合办干事
办公室设在镇宣传办,欧阳茜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一)农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李 晨 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周 鹏 经济发展办主任
办公室设在镇农办,周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二)水产(龙虾产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李 晨 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周 鹏 经济发展办主任
谢作祥 水产服务中心主任
办公室设在镇水产站,谢作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三)水利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李 晨 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周 鹏 经济发展办主任
黄祥呈 水利站站长
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黄祥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四)林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李 晨 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周 鹏 经济发展办主任
伍四林 林管站站长
办公室设在镇林管站,伍四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五)粮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李 晨 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周 鹏 经济发展办主任
李永前 农技站站长
许忠诚 农机站站长
办公室设在镇农办,周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王 凯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主任:谢先锋 经济发展办副主任
王 炎 派出所所长
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谢先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七)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王 凯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主任:谢先锋 经济发展办副主任
王 炎 派出所所长
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谢先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八)工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王 凯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主任:谢先锋 经济发展办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镇工办,谢先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九)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王 凯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主任:谢先锋 经济发展办副主任
徐明明 供电所所长
办公室设在镇供电所,黄红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王 凯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主任:谢先锋 经济发展办副主任
王 炎 派出所所长
办公室设在镇派出所,王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十一)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王 凯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主任:谢先锋 经济发展办副主任
王 炎 派出所所长
办公室设在镇交通办,谢先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十二)商贸(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王 凯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主任:谢先锋 经济发展办副主任
王 炎 派出所所长
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谢先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十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李 晨 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周 鹏 经济发展办主任
杨 农 市场监管所所长
办公室设在镇食药所,杨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每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明确若干名干部为成员,具体成员名单由各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自行确定,同时确定一名联络员。
三、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是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本专业委员会专门办事机构、组成人员及职责任务。建立健全本专业委员会工作运行机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听取本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汇报,定期向镇安委会报告工作。与市专业委员会做好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
二是负责《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在本行业领域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调研、监管及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制度机制创新,探索遏制本行业领域一般及以上事故的有效办法和举措,推进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是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协调、调度本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安全生产与职能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专业委员会监管范围之外的行业领域,按镇党委班子分工和部门职责监管。
四是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各成员单位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
五是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定期向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采取的主要措施,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演练情况及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情况等。
六是承办镇委、镇政府和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高石碑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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