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石碑镇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6415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高石碑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年05月18日 11:41:08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25日 11:41:08 名  称: 高石碑镇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10-25 11:41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鄂政发〔2016〕3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的通知》(鄂环发〔2020〕20号)的要求,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确保完成年度考核任务,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10月底完成新增建制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整治工作标准为:村庄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生活污水处理率≥60%、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70%、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100%的标准。

二、整治内容

(一)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依法取缔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对可能影响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的化工、造纸、制药等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加强监管和风险防范。优先治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和农业面源污染,消除影响水源水质的污染隐患。确保完成整治工作的村庄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100%。

(二)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

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离城镇较近的村庄,污水可通过管网纳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离城镇较远人居相对集中的村庄,可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人口较少或居住分散的村庄可建设人工湿地、氧化塘等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完成整治工作的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率≥60%。

(三)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工作

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建设,包括垃圾箱、垃圾池等收集设施,垃圾转运站、运输车辆等转运设施,以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制村庄保洁制度,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对于交通便利且运转距离较近的村庄,生活垃圾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转、市处理”的方式处理;其他村庄的生活垃圾可通过适当方式就近处理。确保完成整治工作的村庄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

(四)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防治工作

巩固禁养区整治成果,严防复养。对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配套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因地制宜推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技术模式,规范和引导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新建、改建、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确保完成整治工作的村庄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70%。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成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并进行责任分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绩。

(二)建立台账,完善管理。镇根据不同项目类型,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档案汇编成系列化、高标准的项目管理台账,建立起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档案资料库,每一项重点工作实施动态更新。

(三)强化宣传,提高认识。大力发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引导,提高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附件:高石碑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高石碑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

附件


高石碑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刘腾辉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许文祥    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华平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王 雨   社会事务办副主任、武装部副部长

        林 婷    社会事务办干事

        张 恒    经发办干事

黄祥呈 水利站站长

何席军    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李元华    老堤村村支部书记

胡友美    灰台村村支部书记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环保办,林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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