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文化服务业务文件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37号)提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要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并主动向社会公开,同时要加强绩效评价且结果要向社会公布。2016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出台,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文化设施目录及有关信息予以公布。设区的市级、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公布本行政区域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并组织实施。
2、公共体育服务业务文件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提出要公开体育相关信息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体育赛事活动目录、体育执法情况等信息。2003年,《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2号)要求公开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目录。2022年6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具体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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