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1. 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
2.潜江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实施“我选湖北.共创魅力潜江”计划促进大学生在潜江就业创业 的意见>的通知》(潜办发〔2017〕19号);
3.潜江市人社局、潜江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大学生实习实训生活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潜人社发〔2017〕181号)。
二、适用范围
对在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或在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建立的实习实训基地,参加实习实训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校学生,给予实习实训补贴。其中博 士生每人每月1500 元,硕士生每人每月1200 元,本科生每人 每月1000 元,专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实习实训时间一个月的按1个月给予补贴;实习实训时间在2个月以内的全额补贴;实习实训在2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的部分,按标准的50%发放。每人每年享受实习实训补贴时间最多不超过3个月。
三、经办科室(中心)
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四、服务和咨询电话
0728-6237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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