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0号)
二、适用范围
对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补贴政策期限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以延长一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经办科室(中心)
市就业援助服务中心
四、服务和咨询电话
0728-6250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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