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石碑镇

索 引 号:011396186/2020-150219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8日 11:23:00 来  源:高石碑镇人民政府 机构名称:高石碑镇 机构地址:高石碑镇钟长路54号 电  话:0728-6791261 关 键 词:无

发布日期:2023-09-18 11:23 来源:高石碑镇人民政府

党政综合办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部门的指示、决定,为镇党委、政府出主意、当好参谋,调查研究,处理信息,参与政务,为机关服务。

2、负责传真及机要文件的收发、登记、送批、传阅、分发、催办、落实,做好文书档案的管理和归档,审核、草拟以镇党委、镇政府名义发布的文件。

3、负责办公自动化建设和管理、政务信息网络开发和日常的管理维护等工作。

4、负责镇政府后勤事务管理、接待、车辆管理等工作。

5、负责内外部工作的联系和本乡内设机构、下属单位、村(居)民委员会的综合协调工作。

6、负责党委、政府日常工作的督办运转、信息反馈和检查落实工作。

7、组织开展各类调研活动,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8、组织制订和监督实施各项规章制度。

9、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经济发展办机构职能:

   1、认真贯彻党和政府的财经、农业、林业、水利、农机、企业、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订商品流通和培育市场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努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3、检查、督促财税、工商、信贷、供销、粮油、食品等主要经济指标的执行和完成情况,做好统计工作。

4、承担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劳动争议调解;搞好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从业人员的管理服务。

5、办理镇内国有、镇、村企业改革方案的论证、审核、上报审批工作,负责对各类企业运作情况进行监督。

6、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务办机构职能:

1、贯彻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民兵工作、双拥工作;国防教育、动员及征兵工作。

3、负责政府法制和普法宣传工作。

4、负责村民自治、村(社区)委员会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工作。

5、负责社会优抚、扶贫、救灾、救济、低保、五保、救助、殡改、婚姻、行政区划及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6、负责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7、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科技、残联、老龄和法律服务工作。

8、负责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和各项奖励政策,控制人口数量、稳定低生育水平,检查评估和实施人口计划,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协调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开展,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

9、完成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潜江市高石碑镇钟长路54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方式:0728-6791261(党政办公室电话);0728-6791262(值班室电话)

   负责人:杜华安   镇党委书记

       张小艳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