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鹏辉(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牵头安全生产、维护稳定工作。分管机关、依法行政、全面深化改革、政法、信访、退役军人事务、财经、资产管理、医保、烟草等工作。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党政办、后勤服务中心、资产管理办、财务室、政法办、信访办,派出所、司法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财管所、经管站、医保服务中心,高石碑农商行、农行、邮储银行,镇水厂。
对接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医保局、市公积金中心、市税务局、市烟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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