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平(党委委员、副镇长)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6695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高石碑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6年08月10日 09:3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6年08月10日 09:30:00 名  称: 刘 平(党委委员、副镇长)

发布日期:2026-08-10 09:30 来源:高石碑镇人民政府


刘  平(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农业农村、水利、乡村振兴、生态环境、武装等工作。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南水北调兴隆水利枢纽、引江济汉工程、汉江河道管理局、漳湖垸农场等机构。

分管经发办(农业)、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武装部,农技站、农机站、水产站、畜牧站、林管站、供销社、堤防段。

对接市人武部、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小龙虾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市气象局、市供销社、市农业发展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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