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 维(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牵头党群工作。分管组织、人事、编制、老干、国土、规划、生态环境等工作。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组织办,国土所。
对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委党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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