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石碑镇寄递物流村级服务网点 全覆盖暂行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4556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高石碑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年12月19日 17:04:13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9日 17:04:13 名  称: 高石碑镇寄递物流村级服务网点 全覆盖暂行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12-19 17:04 来源:高石碑镇人民政府

高石碑镇寄递物流村级服务网点

全覆盖暂行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1〕5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农村寄递物流村级服务网点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2314)和《潜江市进一步推动农村寄递物流村级服务网点全覆盖实施方案》精神,健全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我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任务

)建设乡镇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充分发挥“多站合一、一站多用”功能,按照资源共享、成本共摊、利益共享的原则,统筹整合高石碑镇邮政支局、镇快递站市场经营主体等资源建设每村1处村级寄递物流站点,并统一标牌、门面装饰,设施齐全、服务达标,引导快递全品牌入驻经营,负责邮件快件集中处理,共用运输、中转、仓储、配送等服务,推进村级寄递物流站点标准化和信息化改造。

(二)推进市场主体整合。坚持系统观念,强化现有寄递物流资源统筹整合,推动快递企业节点共建、渠道共用、信息共享。“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邮快合作、直配到村”的运营模式,以镇政府、镇邮政支局为主体,与镇快递站市场经营主体签订合作协议,组建运营联盟,统一负责农村快递派送

(三)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网点全覆盖。各行政村因村施策,依托村级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商超便利店、村医务室等现有场所资源,建设1家村级寄递物流站点。同时由镇邮政支局进行场地选址、硬件设施、政策宣传引导等方面落实到位,支持网点探索“前店后仓”模式,增加多元化经营收入。对不具备以市场化方式设置村级服务网点的,由村级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兜底设点。投递频次至少每周趟,并逐步提升投递频次,实现农村群众收件、寄件不出村。

二、暂行步骤

(一)暂行时间。该方案暂行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1月31日

(二)快递分拣。由镇政府委托镇快递站市场经营主体,聘请专人负责每天14:30之前将26个村的快件分拣完成,镇政府与镇快递站市场经营主体签订劳务合同,按照劳务合同履行职责,支付报酬。

(三)派件方式。高石碑镇26个村,12个村(义新片区:蚌湖村、严河村、义新村、魏棚村;钟市片区:伍场、天河、灰台、钟市;兴隆片区:窑堤、兴隆、窑岭、老堤)由镇邮政支局派送;剩余14个村(义新片区:何湾村、来麟村、三建村、汉江村;钟市片区:伍湖村、曾岭村、陈岭村、合心村、小岭村、渔淌村;兴隆片区:沿堤村、笃实村、长市村、大岭村)分片区配备一个配送员,每天到镇快递站领取(陈岭路口),并送至各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镇政府出资对配送员按每人每天50元进行补贴。

三、实施时效

该实施方案为高石碑镇寄递物流村级服务网点全覆盖暂行实施方案,待市政府出台正式实施方案后,高石碑镇将执行市政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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