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石碑镇会风会纪制度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4189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高石碑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年11月05日 14:43:1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05日 14:43:10 名  称: 高石碑镇会风会纪制度

发布日期:2024-11-05 14:43 来源:高石碑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端正会风,确保会议高质高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高石碑镇会风会纪制度如下:

一、规范程序,严格执行参会要求

1.严格遵守会议时间。对镇党委、政府召开的会议,全体机关干部、各村(社区)和镇直各单位党员干部必须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按时报到、亲自签到,不得代签,对没有履行签到手续的,按缺席处理。会议结束后,党政办负责签到资料整理和存档工作。

2.严格执行请假制度。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召集或要求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原则上不得派其他同志顶替参会。主要负责同志除陪同上级领导调研、参加上级会议、处理重大应急事件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外,一律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由本人提前向召集会议的镇领导请假,未经许可又无正当理由而临时请假的,按缺席处理。

3.严格规范会议着装会议明确要求着正装的,男士须着白色衬衫、深色西服;会议未作明确要求的,着装须庄重得体、整洁大方,不得随意着休闲服、短裤、背心等不规范服装参会;要求佩戴党员徽章的,必须规范佩戴。

、严肃纪律,认真遵守会议秩序

1.遵守好会前纪律。参会人员要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凡无故迟到、早退的均视为缺席。进入会场后在指定位置就座,不得随意调换座位。如未指定座位的,按照“靠前集中”原则就座,或按会务组织人员指定位置就座;如会议已明确就座位置的,参会人员在指定位置就座,如未按指定位置就座,视作缺席。

2.遵守好会间纪律。会议期间,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调整到静音模式,如有特殊要求不能带手机进入会场的,严格执行纪律要求;不准在会场内吸烟、走动、交头接耳、睡觉、玩手机等从事与会议无关的事务;不得随意出入会场,滞留会场外抽烟聊天;不得无故提前离会,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提前离会的,须向会议主持人说明理由,获得许可方能离会。

3.贯彻好会议精神。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要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迅速抓好落实。对不传达、不汇报、不贯彻、不落实会议精神,造成工作延误或者受到上级通报批评、追责问责的,镇纪委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措施,确保会纪会风转变

1.严格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党政办或会议承办部门要在会前整理好参会人员情况,并报告会议主持人;会议开始后,会议承办部门必须派员全程跟会,详细、准确记录会风会纪情况,对缺席、迟到、临时改由他人代会的,及时进行登记备案,做到一会一档、有据可查。

2.严格实行会风通报制度。党政办、纪检办要加强会风会纪情况监督检查,会后将参会情况、会议纪律情况及时报镇党委主要领导,对未请假无故不参加会议、找人替会、迟到、早退及不遵守会场纪律的人员进行全镇通报批评。

3.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会风会纪由镇党政办和纪检办负责进行督查,对因违反会风会纪而贻误工作甚至造成严重后果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凡镇党委、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每缺席或被通报批评1次的,责令在全镇大会上作检讨;缺席或被通报批评2次的,由镇纪委对其进行约谈;缺席或被通报批评3次的,由镇纪委进行诫勉谈话,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缺席或被通报批评4次的,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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