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石碑镇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5-4379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高石碑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5年12月15日 15:0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15日 15:00:00 名  称: 高石碑镇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15 15:00 来源:高石碑镇人民政府

高石碑镇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严肃会风会纪,保持良好工作秩序,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召开的各类会议,参会人员应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要自觉维护好会场秩序,不准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打瞌睡,不得在会场接打电话、翻看手机,不准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2.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因公出差、陪同上级领导考察调研、参加其他活动不能参加会议至少需提前3小时向分管领导、会议召集领导请假;因紧急情况如信访接待等确需临时请假的,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报告,并报党政办备案;因病因事请假需说明病情或事由,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可免于参加此次会议。

3.严格会议监督考核。镇机关召开各类会议,无故迟到1次,由分管领导批评教育;累计达2次及以上,由镇纪委进行约谈,并责令在镇机关会议上作检讨;累计达3次及以上的,由镇纪委给予处理处分,并由镇主要负责人对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同时本年度年终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4.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各分管领导要加强人员管理,严格督促所属人员按规定要求参加会议,并确保会议纪律严明、会风良好。镇纪检办负责做好会议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会议纪律的行为及时核查处理,并定期通报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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