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民委员会、镇直相关单位: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镇委镇政府同意,决定对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一、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朱 康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廖果华 人大常委会主任
郑 维 党委副书记
杨 雪 党委副书记
杨小红 党委委员、副镇长
龙 龙 党委委员
王 凯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思为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周 鹏 党委委员
李三福 党委委员、派出所党支部书记、所长
成 员:王 雨 经济发展办主任
张 恒 城乡建设办主任
谢先锋 经济发展办副主任
林 婷 妇联副主席、社会事务办主任
聂雅文 平安建设办主任
余晨韵 党建工作办副主任
曾诗淼 党群服务中心干事
马浩然 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周文君 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黄祥呈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人
廖书群 村镇服务中心主任
杨 敏 派出所指导员
高 凡 市场监管所所长
毛芮生 教育学区主任
党超亮 供电所所长
周勇刚 卫生院院长
伍四林 林管站站长
徐义勇 农技站站长
许忠诚 农机站站长
谢作祥 水产服务中心主任
各班子成员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郑维同志负责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曾诗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一)集镇管理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廖果华 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主任:张 恒 城乡建设办主任
廖书群 村镇服务中心主任
办公室设在城乡建设办,张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建筑和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廖果华 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主任:张 恒 城乡建设办主任
廖书群 村镇服务中心主任
办公室设在村镇服务中心,廖书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廖果华 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主任:张 恒 城乡建设办主任
党超亮 供电所所长
办公室设在供电所,党超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廖果华 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主任:张 恒 城乡建设办主任
毛芮生 教育学区主任
办公室设在教育学区,毛芮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廖果华 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主任:张 恒 城乡建设办主任
高 凡 市场监管所所长
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所,高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郑 维 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曾诗淼 党群服务中心干事
杨 敏 派出所指导员
高 凡 市场监管所所长
办公室设在安监办,曾诗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郑 维 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余晨韵 党建工作办副主任
曾诗淼 党群服务中心干事
办公室设在党建工作办,余晨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八)医院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杨小红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主任:林 婷 妇联副主席、社会事务办主任
周勇刚 卫生院院长
办公室设在卫生院,周勇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九)农业、水利和粮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龙 龙 党委委员
副主任:王 雨 经济发展办主任
徐义勇 农技站站长
许忠诚 农机站站长
谢作祥 水产服务中心主任
黄祥呈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办(农业),王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林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龙 龙 党委委员
副主任:王 雨 经济发展办主任
伍四林 林管站站长
办公室设在林管站,伍四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一)工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王 凯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主任:谢先锋 经济发展办副主任
姚 彬 经济发展办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办(工业),谢先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二)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王 凯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三福 党委委员、派出所党支部书记、所长
副主任:马浩然 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 敏 派出所指导员
办公室设在派出所,杨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三)商贸(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王 凯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主任:谢先锋 经济发展办副主任
杨 敏 派出所指导员
高 凡 市场监管所所长
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办(工业),谢先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四)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周 鹏 党委委员
李三福 党委委员、派出所党支部书记、所长
副主任:聂雅文 平安建设办主任
杨 敏 派出所指导员
办公室设在派出所,杨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每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明确若干干部为成员,具体成员名单由各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自行确定,同时确定一名联络员。
三、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本专业委员会专门办事机构、组成人员及职责任务。建立健全本专业委员会工作运行机制。每月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每季度向镇安委会报告工作。与市级专业委员会做好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
(二)负责《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在本行业领域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调研、监管及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制度机制创新,探索遏制本行业领域一般及以上事故的有效办法和举措,推进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协调、调度本专业委员会各成员之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安全生产与职能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专业委员会监管范围之外的行业领域,按镇领导班子分工和部门职责监管。
(四)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监督、检查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每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
(五)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每季度向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采取的主要措施,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演练情况及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情况等。
(六)承办镇委、镇政府和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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