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石碑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00067 主题分类: 其他;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高石碑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年07月30日 16:20:11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8年07月30日 16:20:11 名  称: 高石碑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8-07-30 16:20

高石碑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潜江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求,镇政府决定从2018年开始到2020年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以下简称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坚决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治理重点

(一)腐败问题。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委会成员特别是民政系统工作人员中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严厉惩治低保经办人员和“村两委”在农村低保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

二)作风问题。以各村为重点,认真整改工作中作风漂浮,对上级布置的重点工作任务不研究、不布置、不落实、不上报的问题;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工作避重就轻、消极应付的问题;日常工作中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对待群众诉求态度生硬、作风粗暴的问题。认真纠正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未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或电话开而不通、通而不接以及对群众举报投诉处理不及时、不彻底、不回复的问题;对各级巡视巡查、审计、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大数据比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6月15日前)

对印发的《高石碑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各村要结合实际,落实责任,细化方案,在2018年6月15日前将方案上报镇民政办备案。

(二)专项治理阶段(2018年8月31日前)

全镇全面启动开展前期整改问题“回头看”、年度核对核查、加强公开公示等各项治理活动。

1.组织整改问题“回头看”。2015年以来在“群体保”清理、大数据监督检查、巡视巡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群众举报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重点查找是否存在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以及行政性纳入低保等问题。

2.开展年度核对核查。结合《潜江市2018年农村低保对象年度复核实施方案》开展年度核查,精准认定救助对象,全面落实各项政策,加强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现农村低保应保尽保。

3.全面落实公示公开。在潜江市高石碑镇门户网站公开低保对象(除艾滋病患者等对象外)基本情况,包括户主姓名、居住村委会、保障人口、享受低保金数额等信息,实现“互联网+监督”。各村要设立固定公示栏,按照规定格式对农村低保对象常年公示,并根据动态管理情况及时更新,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规范管理阶段(2018年9月-2020年12月底)

1.落实工作措施。配合纪委运用大数据比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每年年中开展一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集中核对核查;结合精准脱贫社会救助兜底专项行动,每年两次开展低保对象数据信息与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信息比对;每年下半年对一年来曾提交申请但未审批通过的家庭及动态管理中已退出的低保家庭,结合申请受理情况,集中开展一次核查核对,重点查纠“漏保”等问题。

2.完善投诉和追责。镇、村两级统一设立、公示举报咨询电话,完善来信来访来电登记等制度,按照信访管理规定调查核实。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按照鄂民政发〔2016〕22号规定,及时向镇纪委移交。

3.加强检查督办。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度民政重点工作绩效评估内容,适时组织专班开展检查督办。同时,各村要对发现问题线索进行汇总,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定期向镇民政办报送典型案例和遇到的问题。镇政府将适时开展调研或召开座谈会,根据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及时出台完善农村低保的相关政策措施。

4.建立长效机制。要对现有农村低保政策规定及办法进行梳理,进一步细化低保对象认定和困难家庭收入,明确财产认定标准,规范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健全家庭经济状况核实机制,做到逢进必核、逢查必核。明确镇审批责任,完善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落实工作责任。成立农村低保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村要统一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行动自觉,各村要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有序推进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整改到位。各村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找准农村低保工作中的风险点,薄弱点和监管盲区,切实完善政策措施,加强规范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信访、舆情。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及时化解出现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三)加大查处力度,严肃追责问责。本次整治行动各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包片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包村干部为具体责任人。坚持“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整治活动中,对于媒体曝光或领导批示的重大违规案件,开展专案督办,跟踪查处。要敢于较真碰硬,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骗保”问题。及时通报曝光本地违法违纪违规典型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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