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高石碑镇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6713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高石碑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13日 16:20:00 文  号:高办发〔2021〕3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13日 16:20:00 名  称: 中共高石碑镇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13 16:20 来源:高石碑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委、市委统一部署,今年9月在全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创清廉潜江  树新风正气

二、活动内容

聚焦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律法规,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党中央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部署安排,聚焦省委十一届九次和市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聚焦推进清廉潜江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重要工作安排,重点组织开展好五项活动:

(一)开展“纪法同行”集中学习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分领域、分层次、有针对性开展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全面领会精神实质。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发挥示范作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各村各单位要通过支部主题党日、支部党课等形式,深化党纪法规专题学习,形成浓厚氛围。

(二)开展清廉载体试点创建活动。围绕《中共潜江市委关于推进清廉潜江建设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围绕清廉潜江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具体部署,全面推进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村居、清廉家庭、清廉文化等清廉载体建设。镇纪委要结合实际,配合市各牵头单位开展调研,精心打造试点,以点带面形成“样板”。

(三)开展“镜鉴自省”警示教育活动。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典型案例通报、撰写心得体会,把警示教育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抓手,肩负起一体推进“三不”的主体责任,抓实党员干部经常性思想政治和纪法警示教育,有针对性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等工作,不断完善治理体系,堵塞漏洞。

(四)深化拓展大宣教品牌活动。制作廉政宣传横幅、喷绘、专栏等,在各村(居)、集镇、交通显目位置进行张贴悬挂,营造浓厚的反腐倡廉宣传氛围。继续开展“家庭助廉”活动,组织参加“青年倡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一顿饭》《问心》等廉政小戏。用好“大篷车”“大喇叭”“红色文艺轻骑兵”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传播载体,提升廉洁文化作品的影响力、传播力。

(五)开展作风提升活动。聚焦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为基层减负、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重点环节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庸软懒慢粗"作风整治活动。开展换届风气监督,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对廉洁上有问题的坚决排除,对工作上不担当不作为的坚决不用,让清廉有为成为选人用人鲜明导向。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积极稳妥为受到不实举报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严查诬告陷害行为。

(六)开展“护航发展”宣传活动。紧盯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廉洁高效建设等关键点,开展“纪企直通车”活动,与民营企业家面对面问效,收集制约企业发展的不利因素,督促解决问题,积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三、时间安排

9月活动全面开展,10月上旬活动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党支部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主体责任,精心谋划,扎实推进。要开展一次专题研究,提出具体推进计划,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参加活动,当好领导者、推动者、示范者。

(二)注重实效。要聚焦主题,精心组织,集中开展一系列接地气、聚人气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镇宣传办要加强宣传力度,放大活动影响。

(三)强化督查。要结合实际细化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督导,推动各项活动落实落地。镇纪委要加强监督检查,为活动有效开展提供纪律保障。

附件:2021年高石碑镇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重点活动任务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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