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石碑镇2022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2078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高石碑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年04月09日 16:5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09日 16:50:00 名  称: 高石碑镇2022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4-09 16:50 来源:高石碑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做好2022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农民自觉禁烧秸秆,主动利用秸秆,推进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提高耕地质量、促进农业增产、增加农民收入,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工作目标

    实现全面禁烧,境内基本实现无露天秸秆焚烧、无垃圾焚烧、遥感无火点记录,确保全镇不因焚烧秸秆引起大气污染事故。秸秆还田率达到83%以上,其他综合利用率达到17%左右。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3月25日至4月25日,7月8日至7月14日)

    制订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明确任务目标、工作措施和要求。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工作网络,将工作目标、任务、职责落实到村。各村及镇直有关部门要迅速成立秸秆禁烧工作机构和督查组,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做到办公地点、人员、车辆、经费“四落实”,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广泛宣传、运转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宣传发动阶段(4月25日至5月30日,7月15日至8月30日)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与舆论监督作用,重点宣传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及正反面典型,提高公众对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认识水平及参与意识,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各村要在交通要道与人口密集区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发动宣传车进村入户宣讲,在辖区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秸秆要禁烧”活动,努力营造“秸秆禁烧,人人有责”的舆论氛围,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禁烧秸秆的自觉性,积极改变传统生产方式。

    (三)督查巡查阶段(4月26日至6月28日,8月1日至12月7日)

    禁烧办成立督查组和巡查组,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的督查巡查。督查组对各村及镇直相关部门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不力的村及镇直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巡查组负责开展昼夜巡回、检查,及时制止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并上报巡查发现火点情况。各村应按区域成立若干个巡查组和巡逻队,全力投入到秸秆禁烧工作中去,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镇禁烧办负责协调和调度,及时通报有关情况,与上级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适时掌握省无人机及国家卫星遥感监测火点信息和通报动态。

    (四)总结考核阶段(6月30日前,12月31日前)

    各村及镇直有关部门认真总结秸秆禁烧工作情况,并于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分别将夏季及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总结报镇禁烧办。镇禁烧办对各村及镇直有关部门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落实奖惩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秸秆禁烧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要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各村对辖区内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村党支部书记是本村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农业的同志为具体责任人。明确相关工作人员责任,落实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包农户的分包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秸秆禁烧各项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二)推广综合利用。抓好秸秆综合利用,核心是建立秸秆收储转运体系和推进秸秆粉碎还田,重点是拓宽综合利用渠道、培育多层经营主体、加大政策扶持、推动产业发展。鼓励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等综合利用措施,拓宽综合利用渠道。进一步培育多层经营主体,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和企业进入秸秆综合利用领域,建设一批秸秆收集、储运、加工利用点。组织农机手开展农作物秸秆低茬收割、粉碎还田。在没有条件收集处理秸秆的地区,继续推进秸秆粉碎还田,严禁将秸秆丢弃入水体,造成新的环境污染。

    (三)开展行政执法。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实行群防群治,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大实时监控能力建设和现场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规焚烧行为。对露天焚烧秸秆等产生污染的行为,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处以500-2000元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格考核结账。将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加分项,对无秸秆焚烧和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好的村予以奖励。对出现秸秆焚烧村,根据焚烧面积,按程序对各村绩效予以不同程度扣减和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其中,0-100平米扣减500元,对相关村通报批评;100-500平米扣减1000元,约谈分管负责人;500-1000平米以下扣减2000元,约谈相关村党支部书记并对分管负责人给予警告处分;1000-1500平米扣减3000元,对相关村党支部书记给予警告处分并对分管负责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1500平米以上扣减5000元,对相关村党支部书记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对分管负责人给予免职处理。

附件:高石碑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9日





附件:


高石碑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领 导 小 组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有关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对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如下:

组 长:李晨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张鹏辉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周鹏    办主任

       谢作祥 水产站站长

            派出所所长

       毛芮生   学区主任

       黄祥呈 水利站站长

        付志勇 财管所所长

        刘汝轩 经管站站长

        许忠诚 农机站站长

        伍四林 林管站站长

        李永前 农技站站长

        何席军 兽医站站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周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镇农办。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