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湖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5825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后湖管理区 发文日期: 2020年05月17日 17:37:32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17日 17:37:32 名  称: 后湖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5-17 17:37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根据潜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潜财监【2020】1号)要求,经管理区研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查处和纠正各种财经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源头上斩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确保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专项治理整改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

管理区机关,所属办事处(社区)、自来水厂、综管办、农推中心等。

(二)专项治理内容

2019年以来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制度执行情况,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重点包括:

1、预算收入管理情况。按照管理区财务预算要求,加强对预算收入管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依法取得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土地租金收入、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足额上交入帐,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以及违规转移等问题;严肃查处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派。

2、预算支出管理情况。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加强对预算支出管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转嫁支出等问题;及时纠正违反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突出对会议费和培训费的监督检查。会议费重点检查举办会议是否有计划或审批手续,是否存在违规扩大会议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会议费开支标准,违规转嫁或摊派会议费用以及报销与会议无关费用等问题。培训费重点检查举办培训有无计划或审批手续,超范围和开支标准列支培训费,虚报和未按规定程序报销培训费等问题。

3、政府采购管理情况。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对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重点检查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不严格,违反政府采购程序,“暗箱”操作、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等问题。

4、资产管理情况。从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入手,严肃查处擅自处置资产、转移收入、私分资产等行为。资产配置环节,重点检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配置资产,资产配置与履行职责不适应,以及资产配置中存在的奢侈浪费等问题。资产管理环节,重点检查资产管理使用制度不健全,资产管理责任制不落实,资产账实不符等问题。资产处置环节重点检查在处置范围、审批程序、处置方式、收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违规问题。

5、财务会计管理情况。落实《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检查各单位未设置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会计核算不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严肃查处各种会计造假行为。

6、设立“小金库”情况。继续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对违反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进行清理检查,坚决查处套取会议费、培训费和出国(境)费用等设立“小金库”问题。

三、专项治理的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自纠(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5月30日)

各单位及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各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违纪问题,必须自觉纠正,及时填报《严肃财经法律专项检查自查情况统计表》,逐级上报,于5月30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统计表报管理区财政所。

(二)重点检查(6月1日至10日)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由管理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力量开展重点检查,对社会反映比较强烈、日常监管中问题较多、自查自纠不认真的单位,集中开展重点检查。

(三)整改完善(6月11日至6月15日)

各单位及部门针对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要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强化源头控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市财政局将组织力量于6月15日以后,对各单位开展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纪依法追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管理区成立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区主任赵忠海为组长,纪委书记从政、管理区副主任穆桂明、财经负责人王敏任副组长,刘千山、陈海林、邹友胜、李红领、吕洪九、丁端文、林慧及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管理区财政所,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专班,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开展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查漏补缺,查清查透。各单位领导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带头查摆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对于隐瞒或拒不纠正的,一经发现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二)积极配合

各单位要及时报送自查统计表,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积极配合检查工作。

(三)严格检查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管理区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财政所、纪委、审计科、综合管理办公室、会计核算中心相关人员,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日常督办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检查整改进度及质量进行跟踪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落实整改

各单位要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强化源头治理。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长效治理机制,加强财务管理,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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