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贴面积认定条件
1、总的原则以市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通知为依据确定补贴范围。
2、按2022年度各办事处“农业土地租赁承包合同”所发包的耕地面积为基数,包括责任田(身份田)、经营田(商品田),以此来认定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该享有的补贴面积。
3、办事处或农户的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应按“后湖管理区农业土地租赁承包(流转)合同”式样另行签订流转合同,并在合同“备注”栏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
二、补贴面积申报及核定
1、面积填报。生产队干部入户核实合同并以合同数为准填写《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户申报表》。数据要真实,不漏报、不瞒报、不虚报、不错报。享受补贴的农户姓名要真实,身份证与姓名要相符,不能张冠李戴。农户、生产队和办事处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管理区农业办公室。
2、面积审核。各办事处、生产队和农补各成员单位负责此次补贴面积的核实。
3、面积公示。核实后的数据由后湖财管所录入《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打印出农户补贴面积公示表,由办事处在各生产队人口活动密集场所集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4、面积确认。公示无异议后,由管理区填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村汇总表》报送市有关部门核定。
三、补贴资金公示
按市政府统一核定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通过《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生成农民补贴情况公示表,由管理区打印后发至各办事处在生产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四、填表要求
1、身份证。以18位数身份证为准。
2、银行账号。农商行“一本通”。
3、合同中的承包面积数统一填在“申报面积”栏。
4、经营权发生流转的土地(指可以享受补贴的面积),汇总时“转入=转出”。
5、申报补贴面积=土地二轮延包面积+流转转入耕地-流转转出耕地。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管理区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主任刘腾辉同志为组长的“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各农业办事处要迅速组建相应专班,一把手负总责,指定专人具体抓,按照全市统一工作步骤和要求,按时、保质完成政策宣传、面积核录、公示三个阶段的工作任务。
农补工作联络员:李明波 联系电话:1582797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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