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应急预案的目的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预先控制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做好应急准备和响应,组织有序的事故抢救和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经营秩序,促进管理区的经济建设,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后湖管理区发生一切安全生产事故。
三、职责
1、管理区书记、主任同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主任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
2、各职能办公室负责人在事故应急处置中,应服从领导,履行职责,有机配合,具有良好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3、成立事故应急处置总指挥部,其指挥部班子人员为管理区安委会成员和综治委成员。
指挥长:管理区主任
副指挥长:管理区分管安全的副主任
4、总指挥部下设分指挥组
(1)警戒保卫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秩序和交通疏导工作;由后湖派出所负责。
(2)应急救援指挥组:负责事故发生后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由后湖综治委负责。
(3)医疗救护指挥组:负责事故发生后的医疗救护工作。由后湖中心医院负责。
(4)物流供应指挥组: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由后湖财政所负责。
(5)善后处理指挥组:负责事故发生后的报告、调处和善后工作。由后湖党政办、综治委、安委会共同负责。
5、事故发生后,立即成立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后湖政务值班室,其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际施工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事故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提出调整和补充意见。
(4)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
(5)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环境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生产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8)适时召集会议,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对外进行公布。
四、应急响应
1、事故应急报告和现场保护
(1)事故发生后,值班室接到事故发生的报告后,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事故的情况向指挥长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b、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c、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d、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e、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f、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g、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的报告时间。
(2)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2、事故应急组织措施
(1)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总指挥部应立即投入运作,总指挥及各分指挥组有关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置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2)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当尽快恢复事件发生点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3)事故发生后,警戒保卫指挥组应当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现场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4)事故发生后,医疗救护指挥组应当立即组织急救队伍 ,利用各种应急医疗设施、医疗药品,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救配合工作。
(5)事故发生后,物资供应指挥组应当保证应急救授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
(6)事故发生后,善后处理指挥组应当协助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搞好事故调查,同时做好善后各种处理工作。
3、事故应急其它措施
(1)本预案是管理区对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响应。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时听取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进行随机应急处置。
(2)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加强宣传和安全教育工作,提高管理区预防安全事故的意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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