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湖管理区关于服装产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0637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后湖管理区 发文日期: 2022年03月02日 11:28:12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02日 11:28:12 名  称: 后湖管理区关于服装产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02 11:28 来源:潜江市后湖管理区


各办事处(社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辖区各服装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潜江市服装产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潜安办2021〕47号)的要求,安委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服装产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为我区服装产业和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有关服装产业安全生产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创建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引导小微企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设施和行政许可手续,督促其依法依规组织生产,规范经营;对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三合一”小作坊依法予以关闭,对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非法生产企业坚决予以取缔。为我区服装产业健康发展、安全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成立由区行政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安监局、区经发办、区人社部门、各办事处(社区)、后湖派出所、后湖供电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由刘道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龚彬同志为工作人员,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二)工作职责

  后湖管理区为此次服装产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责任主体,实行行政一把手负总责,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充分整合辖区安监局、市场监管、公安、人社、电力等综合力量,按照属地原则,全面推动专项整治工作。

、工作步骤与时间节点

2021年12月20日始至2023年12月底,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

  时间: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31日

工作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班工作人员,明确专项整治工作职责,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迅速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发动村、组、社区力量深入宣传服装产业发展政策,宣传规上企业招工优惠政策,宣传安全生产及消防法律法规,顺畅群众举报渠道,营造“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氛围,确保服装产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将宣传动员情况于12月31日前报送市服装产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

时间:2022年1月1日-2022年2月28日。

工作内容:明确整治重点内容,各办事处(社区)要组织力量开展调查摸底,对本辖区内服装加工企业和小作坊要登记造册,对服装加工劳务用工、工伤保险、安全、火灾隐患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填写好附件2。将摸排情况于2022年2月26日前报送后湖安监局汇总后上报市服装产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专项整治阶段

时间:2022年3月1日-2022年4月30日。

工作内容:后湖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查出的问题认真梳理总结,及时研判,分类施策。配合市综合执法小组制作现场检查记录,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引导规模以上企业积极建立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创建活动,督促指导小微企业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积极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水平。同时分门别类建立台账,认真梳理整治成果,形成闭环。针对相关问题建立长效查处机制,将拒不配合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小作坊)情况汇总后,于430日前将整治情况报送市服装产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集中整治阶段

时间:2022年5月1日-2022年7月31日。

工作内容:后湖服装产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配合市综合执法小组针对重难点问题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对整改态度恶劣,逾期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小作坊)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整治后仍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小作坊)依法予以关闭,对拒不接受监管,非法组织生产的坚决予以取缔。

(五)巩固提高阶段

时间:2022年8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工作内容:将服装产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回头看”,严防“三合一”小作坊整治后死灰复燃,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行巩固。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知责于心。各有关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领会唐副市长关于服装产业专项整治讲话精神,将专项整治工作当做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落实推进调整服装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开展。

(二)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各有关单位、部门要明确整治工作责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强化整治手段,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拒不整改的有关企业(小作坊),必要时可以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三)健全机制,稳步推进。为提高整治效果,对重大事项、重难点问题进行实时会商。不折不扣的按照整治时间节点全力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信息顺畅、联动灵活、运转高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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