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6609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后湖管理区 发文日期: 2021年09月08日 18:13: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08日 18:13:00 名  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8 18:13 来源:潜江市后湖管理区

  为认真贯彻《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5号)、《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关于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鄂教督室发〔2021〕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统筹推进市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控辍保学思想认识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但受办学条件、地理环境、家庭经济状况和思想观念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少部分学校仍存在有学生辍学现象。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国发〔2017〕4号)有关精神,坚决推进教育公平、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切实将控辍保学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保障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按时入学、不辍学,不断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二、明确控辍保学目标任务

依法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全面提升因贫困病人口受教育水平,以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单亲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人员为重点,保障贫困家庭孩子都能上学,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困难或因厌学而失学。

  强化控辍保学工作措施

(一)完善制度保障实施依法控辍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控辍保学工作,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科室、相关单位和各学区(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控辍保学工作信息畅通。

2.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控辍保学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不断提高全社会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认识。要充分调动社会和学校的积极性,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真正把控辍保学的各项政策落实到每个家庭每个学生身上。要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营造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

3.完善体制机制。各地各校要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情况,督促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要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配合政府部门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强化学籍管理,建立监测控辍

严格学生考勤制度,发现学生无故未到校的,学校要及时与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沟通,立即劝返复学。对学生48小时未到校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要及时书面报告教育局农村学校要同时报告区、街道,并采取有效措施劝返。严格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及时为学生建立电子学籍,对学生异动情况要及时登记造册,详细核实和记录备案,做到情况清楚,手续完备,操作规范,过程性资料保存完整详实。学校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并做好学籍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学生的转学、休学、复学等程序。教育局要对义务教育段学生学籍变动情况每月进行分析,重点监控辍学对象,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的安全性,严禁学生学籍信息弄虚作假和信息外漏。

)完善资助体系,落实扶贫控辍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零收费”政策。各校要在学生资助中心的指导下建立以学籍为基础的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资助中心要做好贫困家庭信息核对工作,与民政部门的农村留守儿童少年数据和残联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实现共享,认真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做到精准资助,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辍学。

)创新关爱模式,促进情感控辍

1.关注弱势家庭学生。将单亲、贫困、残疾人、外来务工人员、服刑人员家庭学生及农村留守儿童少年和有不良行为习惯学生作为控辍重点,随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适时加强心理疏导,创新关爱活动模式,广泛开展结对帮扶和家访工作,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避免因丧失学习动力而辍学。

2.关爱残疾儿童少年。要落实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强化条件保障,满足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需求,要针对残疾类型和程度,对适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一人一案”,通过随班就读、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逐个解决其受教育问题,努力提高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

3.关心随迁子女。落实好有关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实施质量控辍

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健全学生体育锻炼制度,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落到实处。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作用,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积极开展启发式、参与式教学,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利用在线课堂等信息技术,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吸引力,让孩子们从小愿意上学,杜绝学生因厌学而辍学。

)加强督导检查,实施考核控辍

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控辍保学作为挂牌督导的重要内容,每次进校督导必须检查控辍保学工作,随时掌握学校控辍保学情况,每年至少组织2次控辍保学专项督导。教育局、督导室对控辍保学工作开展不力的学校,要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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