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定期探访制度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6615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后湖管理区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11日 11:01: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11日 11:01:00 名  称: 潜江市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定期探访制度

发布日期:2021-12-11 11:01 来源:潜江市后湖管理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民政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潜江市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明确关爱联系人员依照老人意愿,原则上按照亲属、邻居、指定人员的顺序确定关爱联系人。对于无法安排亲属或邻居的老人,由村委会指定1名责任心强、耐心、细致、工作认真的同志作为关爱联系人,指定关爱联系人服务的老人不得超过3人。

二、严格落实探访时间。亲属和指定关爱联系人需每半月上门探访一次,特殊情况下每半月电话函询一次,邻居关爱联系人每天或每2-3天探访一次。

三、努力提高探访质量。关爱联系人上门探访,老人提供助购、助餐、助浴、助洁等生活帮扶助、邻里助为主要内容的关爱服务,重点查留守老人吃穿住、医情况,确保留守老人得到基本生活照料

四、拓展关爱服务方式。在保证上门探访时间及质量的前提下,鼓励采取现代信息手段,为老人提供便捷的生活照料服务,如免费提供健康手环、紧急呼叫器等,在不增加老人负担的情况下,为老人提供更全方位的服务。

五、督促亲情关怀照料。村为老服务组织安排专人每月检查督办一次关爱联系人与留守老人的联系、关爱和照料服务情况,并如实填写《具体帮扶措施纪实》,确保留守老人得到亲情关怀,让老人生活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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