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对乡村振兴持续选派工作队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27号)和《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21)17号)及《中共潜江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健全常态化驻村帮扶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适应“三农”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和完善工作队制度,坚持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坚持派强用好、严管厚爱,坚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确保选得优、融得进、干得好,推动工作队用心用情用力干好工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全员下派
对全区8个办事处(社区)、1个农林中心全覆盖下派工作队。坚持应派尽派,增强干部事业心和责任感,将全体机关干部、后湖医院部分干部派到各办事处(社区)开展工作队工作,工作队人数不得少于5人。工作队长必须是中共党员和部门相关负责人,确保发挥下派力量的最大效能。
三、职责任务
充分发挥支持和帮扶作用,做好各项工作,切实做到遇事共商、问题共解、责任共担,特别是面对矛盾问题不回避、不退缩,主动上前、担当作为,同时注意调动办事处(社区)党委及各单位和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做到帮办不代替、到位不越位。
(一)深入学习,提高站位。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建立工作队月会制度。工作队在下派单位要每月至少召开1次乡村振兴专题工作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关于乡村振兴有关文件政策精神。了解工作进展,交流工作经验,协调解决问题。建立工作队与下派单位定期会商制度,共同研究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严密组织,防范风险。每月最少组织1次工作队和下派单位一道开展入户走访工作,落实帮扶政策,推动落实巩固拓展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有保障,加强易返贫致贫人口监测,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帮助防范化解返贫致贫风险。
(三)办好实事,解决难题。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办好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住房等民生实事,推进环境提升、道路整治、文化体育等方面的民心工程,帮助防范化解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征地拆迁、常态化疫情防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入户走访工作,为困难人群排忧解难。
四、管理考核
(一)严格监督检查。管理区成立以党政办、纪检、组织、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监督检查专班,对工作队作风纪律及帮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强化考核评价。管理区将每年对工作队员帮扶成效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考核,制定年度考核内容,并将监督检查考核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内,对考核中表现优秀的乡村振兴帮扶工作队进行通报表扬。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