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湖管理区
2023年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各办事处(社区)、区直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文件精神,根据《市委农办关于印发<2023年潜江市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潜农办发[2023]5号)文件要求,结合管理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相关部署,按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二次会议、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小切口、实举措、准发力”,深入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领域
(一)落实帮扶政策措施不实,返贫摸排搞形式、走过场应纳未纳、“体外循环”,帮扶不及时、不精准,返贫致贫风险消除把关不严、“应消不消”等问题。
(二)项目谋划论证不足、盲目决策,资产底数不清、产权不明、管护不力,以及项目分红不发、滞发等问题。
(三)骗取套取、截留挪用以及迟拨滞拨、逾期兑付、结存闲置惠农补贴资金,补贴补助标准不公开不透明、分配不公、违规发放,雁过拔毛、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
(四)在政务服务中玩忽职守不作为、任性用权乱作为,为群众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懒政怠政,对待群众口大气粗、颐指气使等问题。
三、工作专班和职责分工
(一)管理区为统筹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的开展,成立管理区党委书记任第一组长、管理区主任任组长、管理区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办事处(社区)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管理区农办,办公室牵头统筹专项整治工作,主要负责方案制定、沟通联络、问题线索转办、协调落实等工作。
(二)职责分工
管理区规建管办:重点核实2022年以来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是否存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工代赈等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管理区文教卫办公室: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等政策落实情况;大病专项救治、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基本公共服务等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管理区农办: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四不摘”落实和防止农村安全饮水返贫监测,灌区改造、中小河流治理、农村安全饮水提标升级、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维修养护等项目资金管等方面排查出的突出问题,补齐制度短板,建立长效机制;重点对产业帮扶政策、惠农补贴政策落实是否足额、发放对象是否准确等进行核查整改;重点对小龙虾养殖技术服务帮扶是否到位进行自查整改。
管理区民政办:重点对兜底保障过程中救助不及时、不精准和管理不规范等方面存在问题进行整治。
管理区财政所:负责资金统筹、资金监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对财政资金投入建设形成的资产进行专项整治,重点看资产底数是否摸清,产权是否明晰,形成的资产占比是否合理,资产归类是否正确,资产登记是否完备,资产运营是否正常,收益分配是否合理,资产处置是否合规。
管理区人社中心: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落实等情况进行自查整改。
管理区乡村振兴办:重点对返贫摸排是否全面、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是否及时、精准进行自查整改,对衔接资金项目安排是否合理、管理是否规范、确权是否及时进行自查整改。
管理区审计科:围绕乡村振兴相关政策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管理区便民服务大厅:协助运用大数据监察系统开展惠农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三)各办事处(社区):结合单位整治重点,积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对区专班下达涉及本辖区内线索及时开展核实、处置、答复。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四月下旬)
根据市委农办工作要求,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通过媒体、政府网址等渠道公开整治项目、对象范围、重点问题及投诉举报方式,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举报。相关部门围绕整治重点开展政策解读。
(二)自查自纠(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
1.自查自纠。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严查严改,围绕专项整治重点内容,聚焦群众关切和“风”“腐”易发环节,开展多轮次“拉网式”排查。并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建立和完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逐一整改销号。
2.督导检查。结合各自职责职能,围绕四个方面的整治重点坚持督查检查和指导帮助相结合、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对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开展实地督导、重点抽查,对问题排查整改落实、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加强整改督办,涉及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8月底第一批主题教育结束前形成阶段性成果。
3.统筹推进。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同时,同步推进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等专项整治,运用大数据监察系统开展惠农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监察。
4.制度建设。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四个不摘”要求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项目资金管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等排查出的突出问题,补齐制度短板,建立长效机制。
(三)巩固提升(12月底)
对专项整治开展综合研判评估,总结工作成效,形成综合报告。专项整治结束后,转入常态化,将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纳入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办事处(社区)和区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直接抓、负总责。做好政策解答和宣传,加强对监督检查项目存在问题的分析研判,制订相关整改措施。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真刀真枪、动真碰硬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强化上下联系。各办事处(社区)、相关单位实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各负其责、条块结合、上下贯通、左右协调的工作格局,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效开展。要按照数据填报要求,做好数据收集整理工作,做到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下达的投诉举报线索,涉及违法违规线索移交区纪委办理。对于涉及多方职责或重大线索事项,召开协调会议处置。
(三)强化督办考核。根据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常态化开展实地督导、工作调度、明察暗访,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搞形式、走过场,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问题,及时约谈提醒、通报批评直至追责问责。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月报告”制度,区直有关部门和各办事处(社区)每月28日前,分别报送本部门和本单位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和相关数据统计表。8月1日、12月1日前分别报送阶段性和年度工作总结。
附件:
1:后湖管理区2023年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17日
后湖管理区
2023年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第一 组 长:赵忠海 管理区党委书记
组 长:刘腾辉 管理区党委副书记、主任
副 组 长:陈道田 管理区党委副书记
从 政 管理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穆桂明 管理区党委委员、副主任
李长江 管理区党委委员、副主任
王 敏 管理区党委委员、副主任
单士杰 市人大常委会后湖管理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雷澳星 管理区副主任
成 员:刘道德 管理区党政办主任
陈新伟 管理区农办主任
谭多文 管理区改革办主任
陈海林 管理区纪委副书记
李少先 管理区社会事务办主任
柳 强 管理区文教卫办主任
程福华 管理区乡村振兴办主任
邹友胜 管理区审计科科长
郭兰州 管理区规建管办主任
熊喜萍 管理区水利科科长
聂士华 管理区民政办主任
吕洪九 管理区人社中心主任
郭兰州 管理区规建管办主任
刘千山 管理区财政所所长
张 芹 管理区便民服务大厅主任
周江铃 张家窑办事处党委书记
贾新杰 天新场办事处党委书记
汤可成 关庙办事处党委书记
粱万东 前湖办事处党委书记
张顺利 皇装垸办事处党委书记
曹 辉 流塘办事处党委书记
邓明锋 木剅口社区党委书记
刘道成 杜家沟社区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单士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农办,陈新伟、程福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陈明璋同志任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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