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0089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后湖管理区 发文日期: 2016年07月18日 15:57:26 文  号:后政发〔2016〕21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6年07月18日 15:57:26 名  称: 关于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18 15:57


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省农业普查的通知》(鄂政发[2015]61号)和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的通知》(潜政发201611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区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全国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制定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和各项农村政策的重要依据。组织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查清我区农业、农村、农工基本情况,掌握全区农业生产、土地流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情况,反映全区农业发展新面貌和农工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我区农业发展政策、促进我区实现农业现代化与“争创一流垦企建设五个后湖”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的对象和范围

第三次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全区所辖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集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业生产队;管理区、办事处。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工人居环境与农工生活方式变化等情况。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资料。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全区农业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管理区决定成立后湖管理区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区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管理区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各办事处、各部门要按照“全区统一领导、地方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一组织,创新手段,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切实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办事处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本单位农业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对于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各单位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聘请或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普查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普查经费保障

第三次全区农业普查所需经费,遵循保证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和厉行节约的原则,由管理区和具体实施普查工作的单位分级负担。管理区依据普查工作的量化程度,给予普查区适当经费补贴,并列入普查年度的财务预算。各级普查机构要建立健全相关普查工作的经费管理制度,遵守各项财务规定,落实责任,勤俭节约,确保普查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六、普查工作要求

坚持依法普查。各普查单位和普查人员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开展依法普查,严禁普查工作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普查取得的农户和单位资料、信息,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和部门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所获得的普查对象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做好普查资料的采集归档管理工作。

严格普查标准,充分掌握、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第三次农业普查将充分利用自主卫星资源,准确测量主要农作物的时空分布,查清现代农业生产设施的状况;广泛使用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建立普查数据联网直报系统,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各普查单位和人员应自觉接受上级普查机构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积极主动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为完成普查工作任务奠定基础。

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普查宣传发动工作,主动向管理区普查机构、宣传部门提供情况。要通过标语、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件:后湖管理区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名单

 

 

2016年718    

 

 

后湖管理区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穆桂明   管理区党委委员  副主任

   长:单士杰   管理区党政办公室主任

           谢守武   管理区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成     员:蒋先斌   管理区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吴美玉   管理区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聂春艳   管理区党政办公室宣传部副部长

           邹友胜   管理区财政所审计科科长

           秦福建   后湖林管站站长

           刘青先   后湖国土资源所所长

           谭多文   管理区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科科长

           陈新伟   管理区经济发展办公室水利科副科长

           梁长艾   管理区农林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李支建   管理区张家窑办事处副书记

           陈思明   管理区天新场办事处主任

           程福华   管理区关庙办事处主任

           柳宗雷   管理区前湖办事处主任

           高  阳   管理区皇装垸办事处主任

           关宏美   管理区流塘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管理区经济发展办公室,谭多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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