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事处、机关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经管理区党委同意,现将《后湖管理区2017年水污染防治年度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潜江市后湖管理区
2017年4月20日
后湖管理区2017年水污染防治年度
实施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0〕17号)(以下简称《水十条》)和《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鄂政发〔2016〕3号)以及潜江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年度实施计划要求,切实改善我区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生态安全,确保完成年度环保考核任务,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实现以下目标:2017年,全区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66. 7%,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的水体断面比例控制在33. 3%以内,单个跨界断面年达标率达到70%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100%达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2017年全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同比均下降2.8%
二、工作重点
(一)坚持突出重点,强化固定源污染防治
1.扎实推进工业污染治理。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2017年底前完成造纸、水产品加工等重点行业达标整治。开展“十小”企业专项整治,发现一家、关闭取缔一家。集中治理后湖工业园区水污染,对园区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进行专项清查,2017年底前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加强工业园区环境监管,对超标排放的企止一律采取停产措施。(区经济发展办牵头、天新场办事处、关庙办事处、城区办事处具体落实;完成时限:2017年11月15日)
加快工业园区的规划环评工作。(区经济发展办具体落实;完成时限:2017年6月30日)
2.加大镇区和工业园区污水厂建设力度。加快完成全区排水专项规划,制定管网建设计划,加快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特别是支线管网建设,尽快启动实施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区经济发展办牵头,区规建管办具体落实;完成时限:2017年11月30日)
3.推进落实水污染物减排工作。结合“十三五”水污染物减排目标和水环境质量改善需求,分解落实年度减排目标任务。根据年度减排计划项目库,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同比均下降2.8%(经济发展办牵头,水利科、农办依责落实;完成时限:2017年11月30日)
(二)坚持点面结合,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1.加快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户。(区农办牵头,天新场办事处、关庙办事处、城区办事处具体落实;完成时限:2017年6月30日)
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因地制宜推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技术模式,规范和引导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区农办牵头,区经济发展办、各办事处具体落实;完成时限:2017年10月26日)
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017年5月底前完成畜禽养殖项目环评制度执行情况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经济发展办负责,区农办、各办事处落实;完成时限:2017年5月26日)
在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调查的基础上,按照《湖北省畜禽规模养殖场备案管理办法》(鄂农规〔2015〕2号)要求,做好畜禽养殖备案管理工作。建立养殖场环保基础信息台账,对养殖种类和数量、废弃物产生、综合利用和污染物排放等情况予以登记备案,及时掌握畜禽养殖业发展状况、养殖场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设施配备及运行情况、配套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区农办牵头,区经济发展办督办、各办事处具体落实;完成时限:2017年11月26日)
全面加强环保执法监督。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纳入日常执法监管范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养殖场,要依法严格处理,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对畜禽养殖污染进行监测、并将信息公开,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区经济发展牵头,区农办依责落实、各办事处具体落实;完成时限:2017年11月26日)
2.全面整治水产养殖污染。按照市统一部署,2017年底前,严厉查处投肥养殖等违法行为。2017年底前完成集中养殖区域违禁投入品使用情况调查,整治养殖水域环境。(区农办牵头,区经济发展办、区水利科依责落实,各办事处具体落实;完成时限:2017年11月26日)
3.加快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7年完成1个办事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统筹利用扶贫、住建、农业、水利、农办、旅游等资金资源和政策措施。(区农办牵头、区经济发展办、区规建管办、区扶贫办、区文教卫办等依责落实,各办事处具体落实;完成时限:2017年11月26日)
(三)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
1.大力整治不达标断面。加强城镇及园区污水的除磷脱氮,强化农业面源治理,着力削减总磷污染物排放,减少总磷超标风险。(区经济发展办牵头,区农办、区发改办、区规建管办、区水利科依责落实,各办事处具体落实;完成时限:2017年11月26日)
2.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调水引流、生态修复等措施,解决污水直排等突出问题。2017年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区规建管办牵头,区经济发展办、区水利科、区农办依责落实,各办事处具体落实;完成时限:2017年11月26日)
(四)坚持规范管理,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1.水源环境基础信息调查工作。2017年6月15前完成后湖自来水厂、前湖水厂饮用水源环境基础信息调查工作,按时上报评估报告和数据。(区经济发展办牵头,后湖自来水厂、前湖水厂、前湖办事处具体落实;完成时限:2017年6月15日)
2.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积极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警示标志、护栏围网等设施建设,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区农办、区经济发展办牵头,区规建管办、区文教卫办依责落实,后湖自来水厂、前湖水厂、前湖办事处具体落实;完成时限:2017年11月26日)
(五)坚持绿色发展,加强水资源节约和保护
1.抓好取水用水管理。落实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办事处目标考核。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强化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管理。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区经济发展办、区农办牵头,区发改办、区规建管办等依责落实,各办事处具体落实;完成时限:2017年11月26日)
2.推进城镇节水。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对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推进节水型城镇建设。(区规建管办牵头,区发改办、区经济发展办、区水利科、区安监局等依责落实,各办事处、后湖自来水厂具体落实;完成时限:2017年11月26日)
附:潜江市后湖管理区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潜江市后湖管理区
关于成立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根据潜江市人民政府相关工作安排,经管理区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潜江市后湖管理区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工作目标及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完成镇区和工业园区污水厂建设;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落实水污染物减排工作;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户;整治水产养殖污染;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强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确保全区无破坏生态环境的事情发生。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王 冰
副 组 长:高厚坤
成 员:王洪春 姜书银 穆桂民 陈道田
工 作 人员:谭多文 黄红卫 蒋先斌 徐永林
韶爱红 柳 强 吴美玉 李 军
程福华 梁万东 聂士华 杨长春
郭兰州 胡国鹏
专班下设办公室,在经济发展办公室办公,黄红卫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班的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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