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办事处(社区)、区直各单位、市直驻区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和省政府《关于做好湖北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鄂政发〔2025〕10号)精神、市政府《关于做好潜江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潜政发〔2025〕8号)精神,切实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范围及内容
(一)普查对象
在管理区辖区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社区及农业办事处。
(二)行业范围
涵盖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时间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三、组织实施与职责分工
管理区成立第四次农业普查工作专班,由管理区党委副书记、主任担任组长,统筹协调重大问题,由康凯丽兼任专班办公室主任。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各单位要向管理区工作专班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记录和数据信息。普查任务完成后,工作专班自动撤销。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潜江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潜政发〔2025〕8号)文件精神,所需经费按照现行经费渠道由中央、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要科学编制普查经费预算,加强普查经费监管,做到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人员保障
在现有办事处、社区、生产队选聘熟悉辖区情况、责任心强、具备信息化操作能力的人员担任普查员和指导员。
附件:后湖管理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025年11月26日
附件:
后湖管理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刘腾辉 管理区党委副书记、主任
副组长:王 敏 管理区党委副书记
单士杰 管理区党委委员、副主任
韩 琦 管理区党委委员、副主任
成 员:胡国鹏、黄红卫、刘千山、郭兰州、陈海林、颜川慧、陈新伟、康凯丽、李敬军、罗昭侠、李明波、柳晓红、柳勇、李日福、柳玲、倪体茂、曹辉、关成云、邓明锋、李国平、朱丹华、贾福勇、李红领、张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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