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口镇关于专项整治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善问题的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6087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浩口镇 发文日期: 2021年11月09日 09:24:36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09日 09:24:36 名  称: 浩口镇关于专项整治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善问题的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1-11-09 09:24 来源:潜江市浩口镇

村(居)委会:

农村集体资产集体发展经济物质基础,是农村经济管理的重点和群众关注的焦点,也是容易滋生“微腐败”和“”的高发领域。按照市纪委《关于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工作方案》安排部署,结合我农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关于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总体方案》。坚持依法依规、依靠群众、因村制宜、规范管理,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规范管理与加强乡村治理、发展集体经济、化解村级债务相结合,扎实开展规范合同发包行为、清收历年欠款、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管护机制专项整治行动。为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化,为打造良好经济秩序和健康发展环境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定巩固党在农村执政核心领导地位,把党的领导贯穿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全过程。以人民利益至上为根本,服务群众,抓出真成效。

(二)坚持靠群众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发挥群众力量促推工作。实行全民参与,全程监督,共享成果。

(三)坚持统筹推进。把集体资产规范经营与扫黑除恶有机结合,把规范财务管理与制度建设落到实处,把资产管护与责任制度建立起来,形成高效发展、良性循环长效机制。

三、工作目标

一是通过清理规范资产资源发包合同,全面摸清资产资源底数,重点整治不合理不合规行为;二是规范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资产资源管理台账,实行“三资”管理平台监管;三是落实资产后续管护制度,确保资产资源保值增值。

四、工作责任及范围

镇政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村集体和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经管站负责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综合数据和经济合同归类及台账建立,全面实现电子化监管;村集体负责资产资源现状清查和现有经济合同清理收集、资产管护责任的落实。同时,开展纠正违规合同行为和追收承包欠款以及配合相关部门打击强占资产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等工作。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9月12日前)

一是组建专班。村组建由村“两委”和村老党员、老干部以及村民代表组成的清理治理工作专班,负责资产资源现状摸排和经济合同的收集及清收欠缴承包款;二是制定工作方案。村工作专班要依法依规,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三是宣传发动。运用各类媒体手段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争取群众理解、参与和监督,发挥群众“情报员”和“调解员”的作用。对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反馈;对举报人及相关人员要依法保护,维护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1年9月13日至11月13日)

村集体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将集体所有资产资源发包、缴交承包款等事项进行认真清查登记,全面收集经济合同以及落实资产管护责任;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清收历欠承包款和重点打击违法违规的人和事;经管站负责资产资源数据综合归类并建立台账将信息录入监管软件。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1年11月14日至12月14日)

领导小组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对资产资源清理登记与承包款清收、经济合同归集与完善、管护制度建设与落实、台账管理与数据录入等专项整治成果进行检查。依据检查情况,对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地方进行全镇通报并限期整改,对问题线索专题报送纪委查处。

六、工作措施

(一)全面清查登记。各村专班要对所有资产资源情况进行认真全面清查摸排登记,做到数据全面真实、情况清楚客观。对经济合同要做到应收尽收。清查重点集体机动地、林地、渔塘等资源面积及资产名称、使用情况、发包情况、承包人、承包年限等内容,依据摸排情况填写明细表建立统一登记台账。同时对清查出的低价发包、时间过长发包、发包合同、不履行合同、强占集体资产资源等问题,进行分类统计综合

(二)确定整治对象。结合摸排核查情况,将承包费明显较低、承包期限过长、没有签订承包合同、欠缴承包费全部确定为理对象。

(三)纳入平台管理。经管部门负责将现有的规范合同和资产资源信息录入省“三资”监管信息平台,实现账物相符。平台预警合同即将到期,经管站要与村集体及时联系,主动提前介入开展相关工作。

(四)建立承包合同备案制度。各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要规范操作,承包合同签订后要在一个月内报“三资”中心备案。加强民主监督,及时收缴承包款,提高合同兑现率,维护合同的严肃性。

(五)落实资产后续管护。建立健全产权归属明晰、管护运营高效、收益分配合理、资产处置合规、组织保障有力的资产后续管理长效机制。对产权属村集体的资产要落实管护人,签订管护合同,要对资产内容、责任、义务、奖罚等方面作具体明确约定,确保资产持续发挥作用。光伏扶贫电站等专业性较强的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可委托专业单位实行集中统一管护运营。产权属多方共有的,由相应的产权主体和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管护责任,明确管护标准,制定管护流程,对管护人员开展绩效考评,确保运营各方权利,做好风险防控。

(六)全面专项整治。对资产清理登记的结果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不规范承包合同实施分类处置。

1.无承包合同的。已交款没有签订承包合同的,由村集体限期与相关承包人签订规范合同。

2.承包期长且价格低的承包合同。经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履行相关程序后,下发废止合同通知书,合同,并按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有关规定,重新公开发包。

3.对未履行合同的。有承包合同但拒不交付承包款的,下达限期补交欠款通知书;逾期仍不交付承包款的,下达废止合同通知书,并重新公开发包。

4.对既无承包合同又不缴交承包款的。既无合同又拒交承包款的,或者承包已到期拒不退出强占集体资源的,下达责令限期退出通知书;逾期后仍拒不退出的,由当地政府按相关程序依法从严惩处。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杨辉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刘臻同志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农村集体资产领导小组,党政办、经济发展办、派出所、财管所、司法所、水利站、林站、经管站等部门为成员确保整治目标落实,工作顺利推进。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调、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公室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做好纠纷矛盾排查调处,严惩乡村家族黑恶势力。财政、水利、林业、经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集体资产和合同的清理指导和监督,积极主动当好参谋,扎实有效的完成工作任务。

(三)严格督导考核。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收集掌握工作进度和协调指导,针对性处理疑难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建立整治进度通报机制,适时在全镇通报工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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