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潜江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15477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浩口镇 发文日期: 2024年03月25日 10:22:03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25日 10:22:03 名  称: 转发:潜江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发布日期:2024-03-25 10:22 来源: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鄂政办发〔2024〕2号)规定,从20242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潜江市最低工资标准由1650/月调整为180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6.5/小时调整为18/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下列项目,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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