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口镇开展冬春救助 发放专项救灾资金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4675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浩口镇 发文日期: 2022年12月26日 11:0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26日 11:00:00 名  称: 浩口镇开展冬春救助 发放专项救灾资金

发布日期:2022-12-26 11:00 来源:浩口镇

自上级下发冬春救助相关文件后,我镇积极落实落细救灾资金发放工作,出台冬春救助工作方案,建立详细的灾情救助台账,并上报市应急局存档备查。在市应急局冬春救助资金和物资下发后,我镇严格按照冬春救助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农户申请,村报、镇和市应急局审核后,由各村按质、按量、按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并及时向社会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一是严格执行救助资金管理制度。各村在开展救助工作时,按要求及规定时间将救灾资金下拨到灾民手中,各村做好救助花名册审批关,救灾款物发放要求全部本人签字领取,如代领的,以照相的留影方式留下痕迹。

二是加快救灾物资审批发放流程。工作人员提高办事效率,村组干部预留了充足时间发放救灾物资,对于居住地较偏远的农户,采用村干部统一领取,专程直达的方式发放,保证救灾物资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三是按照“专户管理、专款专用、重点使用、专人管理”的原则,严格遵守救助款物的使用范围,确保无截留、挪用、挤占和私分的现象。

后续,我镇将持续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政策宣传工作,切实提高本地居民的政策知晓率,将救灾工作不断透明化。同时,加强人员教育培训,保证各村救灾工作经办人员熟练掌握救助程序及救助政策,避免违规违纪。保障冬春救助资金及物资发放到真正需要的群众手里,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过节。

                                  2022年12月26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