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1、宣传贯彻村镇规划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镇域总体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
3、负责协调做好城建项目的规划、施工、建设等工作。
4、负责镇区城镇设施维护、绿化、店外经营和乱停乱放治理等工作。
6、负责辖区工业项目、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项目选址、用地手续的审核报批等工作。
7、对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违章建设、无证施工等行为。
8、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隐患点监控上报。
9、做好土地开发整理工作。
10、负责全镇危房改造及廉租房租赁补贴工作。
11、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局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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