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办发[2018]17号
镇委办公室 镇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党总支(支部):
《关于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已经镇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8月1日
关于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
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运用大数据比对方式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潜办文〔2018〕7号)精神,镇委、镇政府决定,从2018年8月至12月在全镇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最大程度发挥省“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以下简称监察系统)和精准扶贫大数据监督平台发现问题的优势,开展实时化、常态化监督检查,促进精准扶贫政策精准落地,为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二、检查项目
全面对接精准扶贫“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及“三落实”工作要求,将7个方面精准扶贫项目2017年落实情况作为此次监督检查项目。实际检查中需要发现其他年份的问题或者收集其他年份的数据,按照要求延伸。具体检查项目如下:
住房安全保障方面:农村危房改造;
贫困村提升工程方面:所有村级扶贫项目;
教育扶贫方面: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雨露计划;
健康扶贫方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补助、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补助资金;
生态扶贫方面:生态公益林补偿;
社保兜底保障方面:农村低保、城市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
金融扶贫方面:扶贫小额信贷资金。
三、责任分工
(一)党委、政府责任。镇委、镇政府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核查专班对问题线索逐一进行核查;组织督查组对监督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办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其查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核查的各类数据、材料严格审核把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核查专班要组织开展数据核查工作;组织力量对问题线索逐一进行核查;加强问题整改、制度完善、作风整顿;对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准确分析研判,及时上报;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二)镇直各相关单位责任。负责建立部门内主动运用监察系统加强项目监管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为核查专班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政策宣传解读,共性问题综合分析和处理政策解答;研究制定监管措施,完善主管的扶贫项目、资金,政策方面的制度规定;开展系统内的自查整改、追责问责等工作。
(三)镇纪委责任。镇纪委负责督促、监督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提供数据;抽调人员对镇直各相关单位监督检查情况进行交叉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责监督检查工作中的监督执纪问责,按照权限对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对工作推进中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追责问责,对监管责任落实不力,只部署不检查,只审批不监管,甚至资金项目不落地的,责令及时整改。
四、方法步骤
监督检查工作于2018年8月开始,2018年12月底结束,共计6个月,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8月上旬)
组织召开全镇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动员会和业务培训会。镇直各相关单位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采集、提供数据。
各村(居)对7个方面精准扶贫政策相关规定及其落实情况进行公开,并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建立举报平台,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阶段:入户核查(8月上旬—8月底)
镇委、镇政府根据市委、市政府反馈的问题线索,镇政府将组建5个入户核查工作专班,对问题线索逐一开展调查核实;组建综合工作专班,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第三阶段:整改问责(8月上旬—9月底)
根据市委、市政府反馈情况,对党员干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贪污侵占以及失职渎职违法犯罪等问题按干部管理权限,由镇纪委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对未按要求及时提供数据信息共享、工作不支持不配合,数据收集不认真;未组织公开精准扶贫政策及其落实情况,造成负面影响;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不力,工作严重滞后,核查走过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查而不力等问题,严格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对核查出来的违纪违法问题,随时发现,随时查处。镇直各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并向镇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报告。
第四阶段:抽查检查(9月上旬—9月中旬)
镇纪委组织对核查专班问题线索核实情况和镇直各相关单位自查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抽查检查。重点是对查否的问题进行核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核实不认真、走过场,应查实却不查实等问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第五阶段:总结提升(9月中旬—12月底)
镇委、镇政府综合核查专班及镇直各相关单位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市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按领导小组的工作意见建议,督促镇直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建章立制。
五、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党委书记陈波同志任组长,杨辉同志任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镇直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镇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副书记蔡同兴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指导、组织实施等工作。各村(居)、镇直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领衔主抓,并明确一名副书记,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落实;工作专班要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强力推进;镇纪检要切实担负监督责任,严格监督整改问责,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
(二)强化宣传发动。各村(居)、镇直各相关单位及镇工作专班要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活动,把运用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意义、目标、任务以及工作要求向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讲清楚,及时公开政策落实、问题整改情况。镇直各相关单位要加大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把政策交给群众,让群众知晓政策。镇纪委要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和监督。
(三)强化数据报送。镇工作专班要安排专人负责接收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问题线索及上报问题线索核查情况,确保每一个问题线索的及时收领和核查情况上报。镇直各相关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接收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的每一条问题线索和整改建议。若报送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生变更,以单位的名义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对于报送的问题线索类型、涉案金额、违纪违规人员构成等各类数据信息,各村(居)、镇直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镇工作专班组长、副组长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及时、准确报送。
(四)强化督办问责。镇委、镇政府成立督查组,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采取分片包保方式进行督办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敷衍应付、搞形式的,要约谈村(居)、镇直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核查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坚决严肃追责;对弄虚作假,不认真核查问题线索,不认真纠正整改,不严肃查处问题背后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单位,要将有关问题线索移交镇纪委进行“一案双查”。要把追责问责贯穿于工作始终,通过严格追责问责,促进问题整改,促进党员干部积极履职尽责,促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确保精准扶贫政策的有效落实。
附件:浩口镇关于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督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浩口镇关于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督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 波 镇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杨 辉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朱心明 镇党委副书记
蔡同兴 镇党委副书记
刘 永 镇人大主席
邬凌云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徐 翎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刘 臻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蔡冰冰 镇党委委员
王俊峰 镇党委委员
冯 标 金融副镇长
洪少刚 镇长助理
成 员:李德文 经济发展办主任
胡先金 社会事务办主任
杨 超 党政办主任
刘红岩 计生办主任
田宜安 民政办主任
向安良 财贸办主任
吴尘心 纪委副书记
李 珍 党政办副主任
谭思远 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吴 敏 党政办副主任
余 杰 经发办副主任、宣传干事
罗 飞 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张 惟 工办副主任
蒋隆琼 党政办干事
赵晶晶 党政办干事
张 佳 党政办干事
郦佳雯 组织干事
万齐清 洪宋片总支书记
丁 鸣 观音片总支书记
王良福 浩口片总支书记
王 健 三才片总支书记
冯晓宏 财管所所长
蒋 刚 经管站站长
代海军 农商行行长
李 峰 卫生院院长
秦海棠 学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蔡同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指导、组织实施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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