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浩口镇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0013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浩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8年01月18日 15:58:46 文  号:浩政办发[2018]4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8年02月01日 15:55:00 名  称: 关于印发《浩口镇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2-01 15:55 来源:浩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村(居)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号召,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安排、部署,结合浩口实际,特制定《浩口镇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1月18日

浩口镇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八届三次会议精神实施“城乡一体、走在前列”发展战略推进我生态文明建设,为全市实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目标做出有力贡献,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意见》(潜政发〔2017]25号)和《潜江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潜绿发[2017]5号文件精神结合浩口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市委八届三次会议精神实施“城乡一体、走在前列”发展战略按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和《湖北省森林城市评价指标》扎实开展全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以下简称创森工作)

  二、目标要求

  加快推进国土绿化实施城镇林业建设、生态廊道建设、森林村庄创建等工程,着力改善全镇生态环境大力弘扬生态文化提升全镇形象和综合竟争力逐步建立完善的森林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形成布局合理、生物多样、景观优美、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镇村绿化生态网络系统。通过创建活动,使集镇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村庄林木覆盖率达30%以上,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0%以上,森林城市创建群众知晓率达90%以上、支持率达85%以上,为全市2018年建成湖北省森林城市2021年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贡献浩口力量

  三、工作重点

(一)稳步增加林木资源总量

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五水共治、虾稻基地建设等工作,充分利用现有闲置地资源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有针对性地开展植树增绿。实施机关单位、企业学校、居民小区植树增绿,促进我镇的林木面积有明显增加。同时,加强林木培育管理,全面实施森林病虫害综合防治,完善建成绿化养护机制,建立村级绿化管护队伍,促进新造林迅速成林,使我镇的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建立完善森林生态网络

  1.河道林网。全面实施河道绿化工程建设,重点是2017年砍伐迹地还林建设工作(详见附件2),补齐因砍伐而裸露的地表,通过还林形成良好的水源涵养保护林网和生态林带。

  2.道路林网。重点加强浩张公路、运拖公路、柳大公路、幸福二级路等主要骨干路段的植树造林,使全镇骨干道路绿化率达到95%以上,形成全镇贯通的绿色通道网络。

3.农田林网。积极完善农田林网体系,通过对断带和网格较大的区块进行完善提高、对树体老化及防护功能低的林网更新改造,逐步建立起稳固的农田农林,确保全镇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0%以上。

4。基地林网。围绕决战虾稻产业800亿目标,依托幸福二级路沿线(汪湖村、西河村、大兴村、同心村)、318国道沿线(柳洲村、苏港村)万亩虾稻共作基地建设,采取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段实施的措施,对基地进行全面绿化,全力打造成路边有景色、田中有龙虾的生态农业示范基地。

)大力弘扬生态文化

建立森林生态科普基地,设立森林生态科普画廊,开展生态绿化科普活动,促进生态绿化知识的普及。进一步健全义务植树活动组织机制,鼓励全民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广泛开展公共绿地或树木认建、认养、认管等各种形式的社会参与绿化活动。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健全古树名木登记建档制度,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加强以生态文明为主导的创森和各类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民的生态文明意识,提高居民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1月至2018年2月)召开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动员大会落实创建目标任务与责任全面启动创森工作。通过拉横幅、发放宣传册、办理专栏等多样宣传活动营造良好创森氛围全面提升公众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知晓率与支持率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3月至2021年9月)。一是组织开展道路绿化、水岸绿化、村庄绿化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域森林覆盖率。二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实施森林分类经营提高森林质量促进城市森林系统整体功能的优化提升。三是建设实施。分期分批启动绿化工程建设,各村和各镇直单位根据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行动计划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确保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各项任务。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8年92021年9)。2018年9对照市下发的湖北省森林城市建设考核指标认真开展自查及时整改落实迎接市考核组对全镇创森工作进行考核。2018年12月,待市取得申报国家森林城市资格后,根据市下发的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考核指标,再用三年时间积极开展全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2021年8月迎接国家、省、市验收组对全镇创森工作进行验收。

  、职责分工

(一)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林业、绿化的方针、政策、法规,加强创森工作的检查督办。

(二)镇宣传办负责做好对森林城市建设的宣传,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通过横幅、墙体宣传标语、大型广告牌,营造创建氛围,切实提高居民对森林城市的知晓率;及时、准确将全镇创森工作中的进度、经验、做法及典型人物、事例在潜江日报、潜江电视台等媒体上宣传、报道等活动。

(三)镇农办负责落实创建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制定和目标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农田林网、河道绿化、道路林带建设指导全镇各村做好森林村庄创建工作。

(四)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落实集镇主要骨干道路及休闲广场的绿化工程实施和辖区绿化养护工作。

(五)镇负责督促落实工业园区道路及厂区绿化工程建设,组织工业、企业单位参与认建、认养、义务植树等多种形式的绿化活动,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

(六)镇学区负责落实学校、在校学生参与创森的绿化建设工作,组织师生参加义务植树活动,营造“植绿、兴绿、护绿、爱绿”的良好氛围。

(七)镇林管站负责指导全镇各村、单位开展植树造林工作,加强森林资源管护,采取近自然的抚育管护方式提升森林质量;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制定符合我镇实际的森林经营、管护更新和监测等技术规范和手册;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及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多种形式的绿化活动,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等各项工作。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0%以上。

(八)镇水利站负责河、渠等生态修复工程,尤其是加大田关河、西荆河、万福河、运粮河、新干渠、总干渠等河渠的绿化力度,建设具有生态防护功能的生态景观林带,水岸绿化率达90%以上,注重水体沿岸自然生态保护;积极开展涵闸立体绿化,绿化率达30%以上。

(九)镇国土所负责全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绿化,积极推进农田林网建设,农田林网控制率达90%以上。

(十)镇财管所负责把创森工作经费及重点绿化工程项目纳入公共财政预算,镇级财政统筹各类相关资金用于造林绿化和开展创森工作,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

(十一)镇经管站负责统筹管理各驻村工作队拨付的植树造林专项资金,组织各村对需要购买的苗木进行公开招投标,并全程跟踪监督各村植树造林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十二)各村(居)以房前屋后及庭院绿化为重点,开展村内主要道路、河道的绿化,全面推进村庄绿化工程,落实相应的绿化养护措施,积极开展森林村庄创建,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十三)各镇直单位要积极做好本单位办公区、住宿区的绿化、美化工作,同时要协助、配合镇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浩口镇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村支部书记、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名单见附件1,牵头协调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森林城市建设的目标制定、任务分解、时序安排及面上工作指导、工作开展的督查等具体事务,确保森林城市建设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

(二)明确目标任务。村(居)、单位负责人是创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务必要严格按照目标任务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开展创森工作加强目标管理落实具体任务做到统指挥、上下联动、管理有序、突出重点。各村要结合村部、文化广场建设,必须在2018年内完成不少于1000平米的公共绿地建设;同时积极引导村民对庭院、房前屋后进行美化、绿化。

  )强化资金保障。镇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森林城市建设的投入和补助,镇政府对村级绿化工程、森林村庄的创建实施补助和奖励。各村在使用积累结余资金和驻村工作队拨付的经费开展绿化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构建多元资金投入机制,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推行谁投入、谁管理、谁受益的模式,鼓励引导有条件、有能力的个人、企业参与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投入资金对本村沟渠、道路等进行绿化,努力构建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协调多赢的良好运行机制。

严把控购苗关。各村不得使用驻村工作队拨款私购苗木,购买苗木时必须要到镇经管站进行公开招投标,由镇经管站统一购买镇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指定的苗木品种,严把苗木质量关,杜绝病苗、杂苗、火烧苗、风干苗等,确保所种苗木品种、大小、直径一致,确保栽种的苗木成活率高、整齐美观

  )落实考核机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列入镇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加强对各村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督促考核,定期对各村植树造林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进度滞后、缓慢的村将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

附件1:浩口镇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浩口2018年砍伐迹地还林任务表

附件3:浩口镇2018年省级省级森林城市建设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浩口镇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长:陈     镇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杨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长:朱心明   镇党委副书记

            蔡同兴   镇党委副书记

               镇人大主席团主席

            邬凌云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俊峰   镇党委委员

            蔡冰冰   镇党委委员

            洪少刚   镇长助理

               镇金融副镇长

     员:李德文   镇经发办主任

               镇党政办主任

               镇经发办副主任

            冯晓宏   镇财管所所长

            鄢贤华   镇国土所所长

               镇经管站站长

            付明权   镇林管站站长

               镇西荆河流域水利管理站站长

            秦海棠   镇学区主任

田宜民   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王良福   浩口片总支书记

万齐清   洪宋片总支书记

  观音片总支书记

  三才片总支书记

各村党支部书记均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由付明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日常工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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