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民委员会(社区),镇直各单位,企业厂(场):
《浩口镇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提能力、建机制工作方案》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11月6日
浩口镇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提能力、建机制
工作方案
按照省、市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统一部署,以建设“文明城”和“创卫工作复查”工作为契机,镇政府决定集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提能力、建机制工作,现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和省委蒋超良书记“六个严防”指示精神,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原则,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目标,通过开展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一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食品药品行为,着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整顿规范一批重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严守公共安全底线,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提升我镇食品药品安全整体水平。
二、排查整治对象与范围
食品(含保健食品下同)生产经营企业、食品“三小”(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宗教场所、建筑工地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网络订餐单位及配送单位,农贸市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各类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化妆品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等。
三、排查整治内容与措施
(一)开展食品流通环节排查整治。各职能部门要对辖区内食品经营企业和农贸市场开展全面排查整治。认真排查超市、副食店食品经营许可、经营条件、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内容,重点整治农贸市场蔬菜、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等“菜篮子”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制假售假,采购、销售来源不明的“三无”散装白酒,销售无“两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两证”(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猪肉,购进、贮存、销售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标签标识不规范和被责令下架退市、召回的“五毛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食药所、畜牧站、工商所、水产站)
(二)开展餐饮消费环节排查整治。各职能部门要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各类单位食堂、网络订餐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全面排查整治。以原料采购、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配送、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深入排查经营许可证件、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内容,重点整治示经许可、超许可范围从事餐饮服务,借用、变造、伪造许可证照,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掺假掺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负责宾馆、酒店、早点、宗教场所和小餐饮等餐饮单位及农村集体聚餐排查整治,各村尤其是对于超过规定要求人数的农村集体聚餐,要做好上报、备案工作;教育学区要负责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排查整治;民政办负责福利院食堂的排查整治;工商所、食品药品监管所分别负责网络订餐平台及配送单位的排查整治;城管负责食品小摊贩规点、备案的排查整治;派出所负责涉嫌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工作。(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食药所、浩口学区、镇民政办、工商所、城管所、各企业厂<场>)
(三)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经、使用环节排查整治。各村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对辖区医疗机构、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开展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排查药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验收养护制度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冷藏冷冻药品的仓库储存条件以及冷链药品购进和配送过程是否符合药品储存要求、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是否规范;疫苗流通、配送、使用各环节全链条排查,重点排查整治疫苗冷链管理、产品流向追溯、接种、过期疫苗处置规章制度是否落实,管理使用是否规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医疗器械采购、入库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第三类医疗器械合格证及注册证书是否留存,冷藏医疗器械储存及使用管理是否规范,大型医疗器械维修及使用、关键零件更换及技术参数是否与说明书要求一致。重点查处从非法渠道采购、使用药品医疗器械,麻精药品管理不善和流入非法渠道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镇医院、食药所、各村委会)
(四)开展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排查整治。各村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对辖区内化妆品生产企业、商场(含超市)、批发市场、化妆品专卖店、美容美发场所开展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排查化妆品标签、标识和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化妆品,加强对化妆品购货验收相关制度建立执行和所经营的化妆品合法性情况的检查。严厉查处自制无标识或销售违规标识化妆品以及违法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及宣称医疗作用或暗示疗效的化妆品。(责任单位:食药所)
(五)加强食品、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重点排查整治广告、宣传、推广等方面的隐患问题,严肃查处虚假广告、虚假声称、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违法违规案件。(责任单位:工商所、食药所、派出所)
四、排查整治时间与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2018年10月-11月底前)。各村及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排查整治内容全面进行排查,摸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安全隐患底数及情况。向食品药品经营者宣传排查整治工作的内容,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执行自查制度,主动进行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报告,并及时向本级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上报自查自纠情况。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11月-12月中旬)。各村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全面进行整治,督促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行全面整改,对未进行整改和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予以查处。
(三)总结提高阶段(长期)。各村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对重点区域和企业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生产经营者逐一复查。全面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强化食品药品监管长效机制和措施,完善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四个机制”(完善疫苗监管机制、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机制、建立联合惩戒机制)扩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镇政府成立由分管副书记任组长,食药监局所、农科所、派出所、镇医院、镇学区、城管所、工商所、市民政办、水产中心、畜牧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加强此项工作协调和督导。各村及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要求,落实监管责任。各相关部门间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定期会商和联查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工作措施。各单位要实行拉网式排查,结合安全生产和消防隐患排查,全面排查全镇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随机抽取检查员在全镇范围内就食品药品重点领域开展飞行检查。加大曝光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对存在问题拒不整改的单位加大曝光力度;宣传排查整治行动成果,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三)强化责任追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对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中履职不力的,要进行约谈、通报。导致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对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关责任人和生产经营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单位或个人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观上勇于担当、敢于作为,但客观上出现失误,未造成食品药品安全重大责任事故或不良后果的,应予以容错。
(四)严肃作风纪律。检查整治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改进工作作风,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严不实、不深不细等作风问题,发现顶风违纪违规的,严厉查处和追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在2018年11月15日前将工作方案(包括专班人员和联络员)、12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郭奉杰,电话:13997985005),重要情况和经验做法及时上报。
附件:1. 浩口镇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提能力、建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
附件1:
浩口镇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提能力、建机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蔡同兴 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田宜安 镇民政办主任
庞守华 镇派出所所长
秦海棠 镇学区主任
李 峰 镇卫生院院长
郑中武 镇城管所所长
朱军华 镇工商所所长
谢 林 镇水产站站长
董政波 镇畜牧站站长
田宜民 镇社区总支书记
柳春龙 镇食药所所长
各村党支部书记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办公室主任由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郭奉杰担任。
附件2:
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
上报单位:(公章)
被检单位名称 | 问题说明 | 处理措施 | 完成情况 | 备注 | |
(备注:1.各主管部门和各职能部门上报检查表,各村委会食品安全连络员负责配合检查。2.此表连同总结一同上报。3.表格上报至食品药品监管所郭奉杰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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