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口镇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0015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年09月09日 10:35:05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09日 10:35:05 名  称: ​浩口镇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9-09-09 10:35

浩口镇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

 

近期以来,全镇社会稳定形势不容乐观,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非访现象抬头、群体性事件增多、矛盾纠纷频发,对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和文明建设的良好局面形成了极大的阻碍。为了有效遏制社会不稳定因素,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百日攻坚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同志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围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确立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为化解矛盾纠纷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集中力量化解一批重大、突出、有影响的矛盾纠纷,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以实际行动向建国七十周年献礼。

二、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镇、村(社区)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和专职人民调解员作用,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集中力量、整合资源,确保在近期迅速化解一批重大疑难案件,避免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坚决防止再次出现     赴省进京非访现象。

三、时间安排

2019年8月20日-11月10日。

四、方法步骤

(一)认真筹备启动。各村(社区)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并上报情况(8月20日前);拟定《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9月5日前);组织召开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百日攻坚活动动员大会(9月10日前)。

(二)集中梳理案情。各村(社区)根据矛盾纠纷排查具体情况,集中进行分类梳理,认真填报《百日攻坚调解专班包案登记表》,提出初步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策略,做到排查一起、受理一起、报备一起    

(三)逐案落实化解专班。各村(社区)要逐案落实包案化解专班,明确案件承办人。村(社区)涉案的党支部负责同志、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专职人民调解员应当共同参与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来。司法所加强业务指导,派出所加强治安执勤,综治办加强协调组织,法庭做好调解协议司法确认。

(四)组建法律服务专家组。设立百日攻坚行动纠纷化解专家组,由政府、村(社区)法律顾问和其他法律服务人员构成。在包案化解过程中,针对案情分析、指导法律适用、明晰纠纷责任等有关专业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五)建立指挥协调机制。在浩口司法所设立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百日攻坚活动协调小组,统筹全镇矛盾纠纷化解日常事务;协调镇直各执法部门或案件所牵涉的行业专业领域;应各地包案工作的需要,视情召开对话、协商、论证座谈会,为各村(社区)包案化解专班提供权威专业的政策指引和提供矛盾纠纷破解措施。

(六)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各地要将化解矛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工作推进情况、化解处置情况及时上报活动办。联系人:浩口司法所宋宇,联系电话:0728-6722110,邮箱:407581739@qq.com

五、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抓好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百日攻坚活动,决定成立领导小组,由镇委副书记、镇长杨辉担任组长,镇委副书记朱心明、镇党委委员洪少刚担任副组长,镇综治办副主任谭思远,浩口司法所负责人、副所长宋宇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浩口司法所,宋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要相应成立工作小组,落实好工作责任。

(二)列入工作日程。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要切实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百日攻坚活动的领导,亲自督办、过问案件办理进展,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对于调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予以重视并帮助解决。

(三)加强协调服务。司法所认真做好矛盾纠纷化解的指导协调、综合上报工作。负责联系法律服务专家,负责组织召开案件研判会。

(四)抓好访调对接。信访办要切实做好包案化解当事人的稳控工作,已经制定了敏感时期重点信访人员稳控方案的要继续执行;新发生的矛盾纠纷且难以快速化解的,要及时制定稳控方案;对于多年积案,特别是稳控工作专班人员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调整包案责任单位和领导,坚决确保活动期间不出现赴省进京等非访现象。信访办要切实加强重点信访案事件的指导,织密稳控包保防线。

本次化解矛盾纠纷百日攻坚活动成效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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