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浩口镇贯彻落实湖北省第五环境
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直单位:
现将《浩口镇贯彻落实湖北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浩口镇委员会 浩口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9日
浩口镇贯彻落实湖北省第五环境保护
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2018年9月11日至9月21日,湖北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潜江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形成了《潜江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和《潜江市环境保护督察责任追究问题清单》(以下简称《问题清单》)。2019年10月29日,市委、市政府印发《潜江市贯彻落实湖北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为切实做好省第五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我镇高度重视,比照《反馈意见》、《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进行全面摸排和梳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着力防控环境污染风险,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重点领域治理,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环保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整改原则
(一)突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辖区整改工作负总责,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本系统、本业务工作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负责。切实履行管地方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责任。对省第五环保督察组反馈的意见,要做到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严防思想松懈,力戒形式主义,严禁弄虚作假。
(二)突出问题导向,分类处理。对《整改方案》中涉及我镇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体推进与上级要求存在差距、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不彻底、污染防治攻坚存在短板等4个方面16个整改任务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逐一细化整改措施,逐件明确整改责任,督办落实,整改销号。成熟一件、公示一件,销号一件。坚持实事求是,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对需要阶段推进的,立即着手、抓紧整改、稳步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果;对需要长期整治的,健全机制,持续发力,确保实效。
(三)突出点面结合,举一反三。针对督察反馈的水环境面源污染形势严峻、畜禽养殖的监督管理存在短板等重点区城、领域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本着“点面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切实可行、科学有效的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确保整改成效。立足长远、着眼未来,建立健全环境准入、污染防治、监管执法、考核评价等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
(四)突出统筹兼顾,巩固深化。坚持把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纳入全镇工作大局,全面推动各项整改任务扎实开展,各项整改措施落地生根,防止敷衍应付和侥幸过关,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坚决做到“五个决不放过”,即:问题没有调查清楚决不放过,问题没有解决决不放过,违法行为查处不到位决不放过,问责不到位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决不放过。
三、目标任务
(一)紧扣反馈意见问题,确保整改事项逐一销号。对标省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逐条梳理的16个具体整改问题,坚持“五严”(整改目标从严,整改措施从严,责任传导从严,整改销号从严,督办问责从严)标准,建立健全一个整改问题、一名镇领导挂帅、一个实施方案、一个业务部门牵头、一个专班推进落实的“五个一”机制,确保“反馈问题、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落到实处,确保反馈意见整改事项逐一销号。
(二)围绕污染防治攻坚,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到2019年底,省考核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田类)比例达到33.3%以上,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的水体断面比例控制在33.3%以内;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大气环境质量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不高于40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4.5%。
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下降,突出环境问题有效化解,环境风险得到管控,重污染天气、黑臭水体大幅减少,全镇水、气、土环境质量及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完善,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抓紧建章立制,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体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建设,积极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环境保护责任更加明晰、考核机制更加健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努力构建党委、政府负总责,相关责任部门、各村(居)各尽其责,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
四、主要措施
认真对照《整改方案》中涉及我镇的4个方面16个整改任务,制定《浩口镇贯彻落实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决扛起生态环保政治责任。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书记蒋超良关于环保督察、污染防治攻坚战及长江大保护讲话精神和批示要求,进一步转变观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结合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对全镇生态环保领域面临的短板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分析,逐项逐条制定实施整改方案。各村(居)、镇直单位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镇党委会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切实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改善环境质量步伐。
1、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统筹谋划,继续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编制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积极推广利用清洁能源,大力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强化面源污染协同管控,强化集镇道路和建筑施工等扬尘整治,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开展秸秆禁烧、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2、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水资源保护,全面推进河长制,加快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和水生态系统整治。加快全镇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工业污染源和工业园区监管。实施黑臭水体整改销号制度,按照“一水一策”要求,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调水引流、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并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设置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突出重点区城、行业和污染物,配合上级部门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工作;查明全镇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全镇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实施分类管理,保障农用地生产环境安全,配合市委、市政府完成全市农用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定方案编制和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
4、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强农药、肥料包装物和废弃农用薄膜等回收处置工作。坚持深化河湖长制,认真执行一河一策,加大对农村小沟小渠整治力度。编制畜禽养殖发展规划,持续做好规模化畜禽养殖“一场一策”监管,开展规模以下畜禽养殖“一户一策”整治。
(三)坚决落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
1、扎实推进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整改工作。实行清单式、交账式管理,压实责任,攻坚克难,跟踪督办,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整改;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健全机制,常抓不懈,一抓到底,确保全面实现整改目标;对省级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和反馈意见,认真核实,及时交办,限期整改,确保按时交账、全部清零。做到在整改内容上,清单管理,不漏项;在整改要求上,对标对表,不走样;在整改过程上,信息公开,不护短;在整改效果上,实事求是,不虚假。
2、严格落实环保审批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制度,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信息公开机制,维护和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以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为契机,加强环保法治宣传,落实事中事后监管主体责任,强化企业环境守法意识,倒逼企业清洁生产、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整改合力。
成立浩口镇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波 镇党委书记
杨 辉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朱心明 镇党委副书记
蔡同兴 镇党委副书记
刘 永 人大主席
邬凌云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徐 翎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刘 臻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蔡冰冰 镇党委委员
王俊峰 镇党委委员
洪少刚 镇党委委员
成 员:全体机关干部,各片区总支书记,各村支部书记、主任,镇直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工办。各村(居)、镇直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统筹协调,迅速组织开展整改工作。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由办公室负责协调联动,形成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压实整改责任,严肃追责问责。
坚决落实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和市委、市政府整改要求,各村(居)、镇直单位“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根据问题清单逐一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倒排工期,实行挂图作战。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办公室负责协调,切实形成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强大合力。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查找环境保护和生文明建设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尽快补齐短板,切实堵塞漏洞。
(三)加大推进力度,强化宣传引导。
加大对各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建立督察整改工作督办调度机制,制定督导检査工作方案,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定期调度进展情况。按照规定要求将督察反馈意见、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整改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媒体监督。同时,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附件:浩口镇贯彻落实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附件
浩口镇贯彻落实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
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根据市委、市政府对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要求,切实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制定整改任务清单。
一、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存在差距
(一)部分干部对绿色发展理念认识不够深入
1、通过个别谈话、座谈交流、走访问询等,督察了解到:潜江市部分区镇办事处和少数部门领导干部对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认识不到位,生态环保责任意识不够深入。
整改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及时传达中央、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安排部署,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强化履职尽责管理,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积极主动作为,推动环保工作全面落实。
整改措施:
将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作为各地、各部门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学内容,进一步提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思想认识。
领衔镇领导:蔡冰冰
责任单位:镇宣传办、各村(居)、镇直单位
责任人:雷展、各村(居)书记、镇直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一些区镇和部门“管发展要管环保、管行业要管环保”的意识淡薄,对重点、难点环境问题的治理未建立长效机制,缺乏彻底根治的决心和信心。强调历史欠账等客观原因多,分析主观原因少。“还旧账”存在畏难情绪,措施不硬,推进不快。
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层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按照“不欠新账、多还老账”的原则,积极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逐步解决小沟小渠环境问题。
整改措施:
建立农村小沟小渠环境管理长效机制
领衔镇领导:王俊峰
责任单位:镇农办、镇水利站
责任人:雷展、许昌
整改时限:2019年10月31日前
(二)部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不到位
3、乡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理问题突出。生活垃圾填埋场所虽然完成覆盖,但均未采取防渗、防漏、渗滤液收集措施,存在未按国家相关规定建设垃圾填埋场所、填埋垃圾等问题。
整改目标:
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妥善处理好该环保问题。
整改措施:
(1)积极争取项目,对镇域范围内该类问题有针对性实施改造。
领衔镇领导:朱心明、王俊峰
责任单位:镇农办、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各村(居)
责任人:雷展、郑中武、各村(居)书记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2)强化责任追究,对垃圾监管处置不力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
领衔镇领导:邬凌云
责任单位:镇纪委
责任人:何冲
整改时限:2019年10月31日前
二、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存在短板
4、全镇域内共有田关河、总干渠、新干渠、万福河、西荆河等市级河道7条,18条镇级主河道,150余条村级干渠,呈不规则网状结构。水污染修复和治理任务较重,主要是对主要河流的治理工作相对重视,对主要河流的“毛细血管”水环境质量的监管、水污染防治制度落实、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比较薄弱,存在短板。
整改目标:完善水污染防治制度,逐步改善农村小沟小渠水环境质量,补齐环保基础设施短板。
整改措施:
(1)加快项目建设。2019年3月底前完成全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调试,2019年9月30日前投入正式运行。
责任领导:朱心明
责任单位: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水利站
责任人:郑中武、许昌
整改时限:2019年9月30日前
(2)实施农村小沟小渠水环境整治,推进落实农村小沟小渠河长制。
责任领导:王俊峰
责任单位:镇农办、各村(居)、镇水利站
责任人:雷展、各村(居)书记、许昌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一)水环境面源污染形式严峻
5、通过总干渠、田关河支流取样监测,对水质不达标的进行整改。
整改目标:
逐步改善支流水质。
整改措施:
(1)实施田关河入河支渠水环境整治。
责任领导:朱心明、王俊峰
责任单位:田关河沿线村、水利站
责任人:沿线各村书记、许昌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2)实施总干渠入河支渠大基建沟、向阳河水环境整治。
责任领导:陈波
责任单位:七里村、西湾村、水利站
责任人:田宜民、陈可欣、许昌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3)积极开展“两减一控”,科学使用农药、化肥,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
责任领导:王俊峰
责任单位:镇农办、各村、农技站
责任人:雷展、各村书记、何伟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4)实施总干渠沿线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治理。
责任领导:朱心明、王俊峰
责任单位:总干渠沿线各村、镇兽医站
责任人:总干渠沿线各村书记、主任,董政波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5)实施总干渠沿线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治理。
责任领导:朱心明
责任单位:总干渠沿线各村、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责任人:总干渠沿线各村书记、主任,郑中武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
(6)实施总干渠沿线工业企业排污口监管。
责任领导:徐翎
责任单位:镇工办、总干渠沿线各村
责任人:汪华、总干渠沿线各村书记、主任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7)实施总干渠沿线生活垃圾,组织开展垃圾杂物清理。
责任领导:王俊峰
责任单位:镇农办、总干渠沿线各村、美龙公司
责任人:雷展、总干渠沿线各村书记、主任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6、镇域内存在30KW以上泵站,河水流动性差,部分河道、沟渠水面基本处于静止状态,河道沟渠被严重切割“碎片化”。
整改目标:
恢复河渠整体功能,保持河渠水体畅通。
整改措施:
(1)加强日常调度,排查清除拦河障碍物。
责任领导:王俊峰
责任单位:各村、水利站
责任人:各村书记、主任,许昌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全面清理涵闸泵站,对影响水系畅通的涵闸泵站实施整改。
责任领导:王俊峰
责任单位:各村、水利站
责任人:各村书记、主任,许昌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31日前
(3)建立涵闸泵站长效管理机制。
责任领导:王俊峰
责任单位:各村、水利站
责任人:各村书记、主任,许昌
整改时限:2019年10月31日前
7、未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生活污水没有收集处理,部分生活污水排入环境,汇入堤内沟渠、河道。
整改目标: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加快建设进度,实现集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
整改措施:
加快建设,2019年3月底以前完成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调试,2019年9月30日前投入正式运行。
领衔镇领导:朱心明
责任单位: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责任人:郑中武
整改时限:2019年9月30日前
三、一些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力度不够
8、部分环境问题存在反复,比如建筑材料或垃圾运输未采取覆盖防尘措施。
整改目标:
强化履职尽责,妥善处理群众投诉。
整改措施:
强化建筑垃圾监管,建立建筑垃圾处置管理长效机制。
领衔镇领导:朱心明
责任单位: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责任人:郑中武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9、河流附近敏感点多,相关职能部门对大量规模化以下的畜禽养殖户虽然制定了“一户一策”,但监管不到位。
整改目标:
实现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全覆盖。
整改措施:
全面排查,形成清单,制定方案,实施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一户一策”整治。加强规模以下畜禽养殖监管。
领衔镇领导:王俊峰
责任单位:镇农办、镇兽医站、各村(居)
责任人:雷展、董政波、各村(居)书记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31日前,长期坚持
四、意见和建议
(一)要全力以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0、各村(居)、镇直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思想认识,特别是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和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从践行“四个意识”的高度,以“四个切实”为统领,正确把握长江经济带发展“五大关系”,切实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大文章”。
整改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及时传达中央、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安排部署,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强化履职尽责管理,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积极主动作为,推动环保工作全面落实。
整改措施:
将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作为各地各部门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学内容,进一步提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思想认识。
领衔镇领导:蔡冰冰
责任单位:镇宣传办、各村(居)、镇直单位
责任人:雷展、各村(居)书记、镇直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11、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整改目标:
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整改措施:
采取得力措施,打赢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
(1)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结构优化调整升级,加快淘汏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严格准入管理;积极推广利用清洁能源,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强化煤炭消费管控,实施工业企业提标改造,推动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加强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推动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推进燃油油品升级工作;强化机动车污染监管和治理,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强化面源污染协同管控,加强各类扬尘污染防控,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整治,狠抓秸秆禁烧,提高秸秆综合利用,加强城乡绿化建设;提升重污染天气应急水平,建立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体系,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
(2)打赢碧水保卫战。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管;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实施黑臭水体整治;加强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开展船舶污染治理,加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强化水生态保护和修复,严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强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安全监管,深化重点流城环境管控;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水资源节约和保护,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推进节水型乡镇建设,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
(3)打赢净土保卫战。摸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严格管控土壤环境风险;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加强土壤污染源监管;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领衔镇领导:杨辉
责任单位:镇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责任人:镇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长期坚持
12、要重拳治水,以共抓长江大保护为牵引,结合江汉平原水系丰富的特点,进一步健全完善水污染防治体系建设,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河长制”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业面源、黑臭水体等专项整治行动,协同做好水污染治理、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修复三篇“水文章”
整改目标
逐步改善水环境质量。
整改措施:
(1)积极开展“两减一控”,科学使用农药、化肥,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
领衔镇领导:王俊峰
责任单位:镇农办、各村(居)
责任人:雷展、各村(居)书记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按“一河一策”组织实施河流水环境整治。
领衔镇领导:王俊峰
责任单住:各村(居)、镇水利站
责任人:各村(居)书记、许昌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二)要强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13、要切实加大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的推进力度,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转处置体系,建立垃圾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
整改目标:
实现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全覆盖。
整改措施:
实行村镇生活垃圾收运市场化;推行农村生活垃圾精准治理。
责任领导:王俊峰
责任单位:镇农办、各村(居)
责任人:雷展、各村(居)书记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14、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大总干渠等流域的“毛细血管”污染防治力度。
整改目标:
逐步改善农村小沟小渠水环境质量。
整改措施:
(1)积极开展“两减一控”,科学使用农药、化肥,控
制农药、化肥使用量。
责任领导:王俊峰
责任单位:镇农办、各村(居)
责任人:雷展、各村(居)书记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及时清理、收集、转运、处置总干渠沿线生活垃圾。
责任领导:王俊峰
责任单位:镇农办、总干渠沿线各村
责任人:雷展、总干渠沿线各村书记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实施农村小沟小渠水环境整治。
责任领导:王俊峰
责任单位:镇农办、镇水利站
责任人:雷展、许昌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15、加大环保投入,加快实施环保基础设施规划,加快补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方面的突出短板。
整改目标: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日益完善。补齐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短板。
整改措施:
加快项目建设,2019年3月底前完成污水外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调试,2019年9月30日前投入正式运行。
领衔镇领导:朱心明
责任单位: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责任人:郑中武
整改时限:2019年9月30日前
16、切实做好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
整改目标:
实现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全覆盖。
整改措施:
(1)全面排査,形成清单,制定方案,实施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一户一策”整治。
领衔镇领导:王俊峰
责任单位:镇农办、各村(居)
责任人:雷展、各村(居)书记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31日前
(2)加快畜禽养殖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领衔镇领导:王俊峰
责任单位:镇农办、各村(居)
责任人:雷展、各村(居)书记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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