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浩口镇创建“中华诗词之乡” 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20299 主题分类: 文化 发布机构: 浩口镇 发文日期: 2022年05月12日 10:40:00 文  号:浩政办发〔2022〕6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01日 10:40:00 名  称: 关于印发《浩口镇创建“中华诗词之乡”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01 10:40 来源:浩口镇

浩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浩口镇创建“中华诗词之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直单位:

现将《浩口镇创建“中华诗词之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5月12日


浩口镇创建“中华诗词之乡”实施方案

  

    为深入挖掘和弘扬我镇深厚的诗词文化,着力塑造“中国文化艺术之乡”文化名镇形象,进一步提升我镇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快推动文旅整合发展。经镇政府决定开展创建“中华诗词之乡”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创建2022年湖北省“中华诗词之乡”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诗词楹联学会的部署和要求,积努力争创“中华诗词之乡”。

  二、重要任务

  (一)推进中华诗词“六进”。推进中华诗词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新农村示范点。在各学校开展诗词教学、吟唱活动,在机关、社区、企业、农村开展诗词创作、吟唱活动,建诗词文化展示专栏,充分营造创建氛围。

  (二)培养诗词优秀人才。扎实开展诗词教育培训工作,发掘培养我镇诗词爱好者,建立一支优秀的诗词人才队伍。

  (三)开展各类诗词教学推动活动。挖掘整理优秀的传统诗词文化,开展诗教活动;开展诗词鉴赏大讲堂、诗词创作专刊,举办诗词创作、吟诵等活动,制作诗词宣传专栏,在全镇广泛宣传。

(四)发挥诗词文化的宣传和鼓动作用。配合镇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唱响主旋律,讴歌新时代,写好浩口故事。

(五)加强对外交流。主动与市诗词楹联学会加强沟通和联系,并与周边乡镇加强交流,相互学习借鉴经验。

  三、创建步骤

(一)组织申报阶段(2022年4月-5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完成浩口镇“中华诗词之乡”申报工作。

(二)工作创建阶段(2022年6月-9月)。对照申报条件,积极创建工作,全面加强软硬件建设,逐步夯实创建基础。

(三)迎接检查阶段(2022年10月-11月)。迎接省诗词楹联学会考察和验收。确保完成“中华诗词之乡”达标验收工作。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成立浩口镇创建“中华诗词之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文化站,统一组织、协调创建活动。

(二)落实责任,明确分工。文化站负责申报创建工作,指导培养优秀诗词人才,开设诗词鉴赏大讲堂、诗词创作杂志专刊,举办诗词创作、吟诵大赛等各项活动,负责诗词进机关;浩口学区负责全镇诗词进学校推进工作;镇民政办负责诗词进社区工作;镇农办负责诗词进乡村工作;各片总支负责诗词进新农村示范点工作。

(三)加大投入,落实经费。为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实施,镇财政要将创建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快软硬件设施建设,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切实支持创建工作。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专栏、《八仙桥》杂志、网络等媒体,全方位开展我镇“中华诗词之乡”争创宣传工作,营造创建的浓厚氛围。            

附件:浩口镇创建“中华诗词之乡”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浩口镇创建“中华诗词之乡”工作领导小组

顾 问:郭传龙 市诗词楹联学会会长

    李祥富 市诗词楹联学会名誉会长

        杨 辉 镇党委书记

    郭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长:    镇党委委员

副组长:雷  展 党政综合办主任

            社会事务办主任

            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党政办干事

        文化站站长

  员:陈晓官  派出所所长

        冯晓宏财管所所长

            市场监管所所长

        秦海棠学区主任

柳卫军  洪宋片总支书记

观音片总支书记

            浩口片总支书记

田宜民  三才片总支书记

        镇文化站全体成员

            各村文化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潘世茂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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