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表彰2021年度全镇综合考核评价等工作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的决定
优秀文化能丰富人的精神世界,增强人的精神力量,表彰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既是对他们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的认可,也有利于人们接收先进文化的影响,有利于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促进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我镇对2021年度全镇综合考核评价等工作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予以表彰。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优秀单位的评选范围:浩口镇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镇域内企业。
(二)优秀个人的评选范围:在上述单位工作的干部职工。
(三)表彰名额:“优秀单位”50个,“优秀个人”24名。
二、表彰领域
本次表彰涉及8个领域,分别是:综合考核评价、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疫情防控、农业农村工作、经济发展、招商引资、信访工作。
三、表彰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推荐。严格执行初审、复审两次审核程序。
(二)坚持面向一线。重点向浩口镇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工作的单位和同志倾斜。
(三)严格评选标准。评选表彰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站在政治大局和工作全局高度组织推荐。坚持以政治表现、业绩贡献为主要衡量标准,有违纪违法情况的一律不得推荐,切实把政治意识强、工作业绩好、表率作用强的单位和个人评选推荐出来,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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