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经济开发区 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专项清查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66005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潜江经济开发区 发文日期: 2020年12月01日 14:48:28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01日 14:48:28 名  称: 潜江经济开发区 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专项清查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0-12-01 14:48

潜江经济开发区

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专项清查工作方案

为摸清开发区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现状,查找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解决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中存在的矛盾,完善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根据市纪委、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开展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开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查范围

2015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国有资产(房屋设备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及对外投资情况。

二、清查步骤

(一)摸清现状,建立国有资产台账

严格对照《关于开展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中明确的清查对象、清查范围清点开发区现有资产,形成资产台账。

(二)逐项核查,清点出租出借资产明细

严格对照《关于开展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中明确的清查内容在现有台账基础上清点出租出借资产并编制出租出借资产明细。

(三)资料汇编,整理资产出租出借材料

对照出租出借资产明细形总结报告并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单位法人证书、资产出租出借合同、对外投资批复文件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汇编成册。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资产出租出借是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要将资产出租出借提高到与资金管理同样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加强领导。成立潜江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自查,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的检查、核查。

(三)长效执行。完成本次清查工作后,继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资产出租出借规章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潜江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20年6月1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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