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教育月 宪法宣传教育篇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46530 主题分类: 司法 发布机构: 潜江市积玉口镇 发文日期: 2022年12月27日 10:41:26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27日 10:41:26 名  称: 法制宣传教育月 宪法宣传教育篇

发布日期:2022-12-27 10:41 来源:潜江市积玉口镇

法制宣传教育月-

宪法宣传教育篇


12月是法制宣传教育月,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今年的宪法宣传教育主题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下面,我们一起来共同学习宪法有关知识。

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宪法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我国现行法律包括哪几部分?

共有五个部分,分别是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国家宪法日是哪一天?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现行宪法公布施行的日期即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国家宪法日的由来是什么?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现行宪法通过、公布、施行日期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的意义是什么?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同时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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