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汇拍”全新升级,居民身份证照片请你自己来拍!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6-0929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积玉口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6年03月02日 18:0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6年03月02日 18:00:00 名  称: “鄂汇拍”全新升级,居民身份证照片请你自己来拍!

发布日期:2026-03-02 18:00 来源: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公众

步入新一年,万事新气象

作为便利大家办理证件时拍照的功能

鄂汇拍』同样迎来了新面貌

让咱们一起看看如何使用~



“鄂汇拍”是由湖北省公安厅推出,用以提高市民办理证件便利性、满足广大市民需要的功能,能够支持办理居民身份证时人像的个人拍摄与上传。其他证件人像的个人拍摄功能将逐步开放,敬请期待~



功能入口

支付宝端

  • 支付宝搜索“湖北公安,进入“湖北公安”小程序;

  • 在小程序首页点击“鄂汇拍”按钮即可使用。


注:直接在支付宝首页搜索“鄂汇拍”,也能找到此功能。


微信端

  • 点击菜单栏的“微警务”,进入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首页;

  • 在平台首页点击“鄂汇拍”按钮,再长按二维码进行扫码后即可使用。

注:直接在微信“搜一搜”中搜索“鄂汇拍”,也能找到此功能。



功能使用流程

微信端与支付宝端功能流程一致,这里以支付宝端为例,介绍办理居民身份证的人像拍摄上传。

01

进入功能入口

在功能底部点击拍摄按钮,阅读注意事项后,输入姓名与身份证号码,点击“下一步”。


注:在功能首页的右上角,有“拍照攻略”可以查看,了解拍照技巧与攻略~


02

查看拍摄要求

在拍照须知页面,阅读拍摄要求后,点击底部“开始拍照”。


03

进行照片拍摄

进入拍照界面,按拍摄图像框要求调整身体至取景框内,完成人像采集。


04

上传审核确认

总共可拍摄三张照片,选择最满意的一张点击“检测”,等待检测审核通过后,即可前往派出所办理相关证件。



一些相关说明

1. 对于未审核通过的照片,系统将告知具体原因。

2. 拍摄的照片审核通过后,若有需要还可以再次进行拍摄。

3.系统将会自动使用最新一次审核通过的照片,作为办理证件时的人像照片,大家在使用时应注意。

4.民警在现场受理身份证业务时,若照片与本人差异较大,将会要求群众重新采集人像后方可办理证件。

5.一些拍摄证件照的小技巧,点击下方按钮可以查看。

点击查看证件照拍摄小技巧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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