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无偿献血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3551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龙湾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年09月27日 09:0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27日 00:00:00 名  称: 关于开展2022年度无偿献血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27 00:00 来源:龙湾镇人民政府


龙办发〔202214

龙湾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2年度无偿献血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湖北省献血条例》,推动我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的开展,现将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无偿献血的对象及要求

        依法实行公民无偿献血制度,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凡体重合格(男≥50公斤,女≥45公斤),血压正常以及快速检测血比重,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合格的公民都可参加献血。全镇55岁以下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村级干部、教师、卫生院职工、镇直单位的工作人员都要积极带头参加无偿献血活动。

   二、注意事项

1.献血时请带身份证,再次献血请带上献血证。

2.献血前一周内不服药,24小时内不饮酒,要清淡饮食,保持充足的睡眠和休息,不能空腹献血。

3.献血前一周内有感冒发烧、腹泻,半月内拔牙或做其他手术,“三高”及心脑血管病患者,妇女怀孕、处于生理周期及前后三天的,暂不能献血。

4.献血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国家提倡18—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三、任务分配(各部门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指导人数

见附件。

四、体检抽血时间及地点

体检抽血时间定于2022928日上午8抽血地点设在龙湾卫生院,由市血站流动专用车到场负责体检抽血。

五、活动要求

无偿献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希望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加强宣传、组织、发动工作,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献血活动,为全社会做出表率,动员社会人员踊跃参与献血,确保本次无偿献血活动圆满成功。

附件:龙湾镇2022年各单位无偿献血指导人数表

龙湾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927    


附件:

龙湾镇2022年各单位无偿献血指导人数表

  

指导人数

  

指导人数

指导人数

综合口

48

农机站

3

李台村

5

镇机关

15

文卫口

49

李家嘴村

5

派出所

5

25

腰河村

5

土管所

3

卫生院

15

寻湖村

5

人社中心

1

文化站

2

黄桥村

5

医保中心

1

楚天网络

2

竺场责任区

25

殡馆所

3

2

冻青院村

5

建管所

3

市场监管所

3

赵河村

5

司法所

2

龙湾责任区

35

帅桥村

5

章华台社区

15

龙湾村

5

和平村

5

经贸口

26

龙新村

5

竺场村

5

财管所

5

红石村

5



供电所

5

三合村

5

合计

248

供销社

3

陶新村

5



信用社

3

柴铺村

5



10

旭光村

5



15

沱口责任区

25



经管站

2

双丰村

5



农技站

2

沱口村

5



水利站

3

熊场村

5



林管站

2

郑家湖村

5



兽医站

2

瞄新村

5



水产站

1

腰河责任区

25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龙湾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927日印发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