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镇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一、机构设置基本原则
机构设置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优化人员结构,促进廉洁高效;二是坚持责权一致的原则,合理划分事权,完善政府功能;三是坚持政事、政企分开的原则;四是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从本地实际出发,区别不同情况设置机构、配备人员。
二、机构设置
党政综合办机构职能:
1.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文电、值班、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
2.承担人大主席团日常事务和人大代表联络等工作;
3.承担政协委员联络工作。
经济发展办机构职能:
1.负责统筹落实经济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增加村(居)民收入;
2.负责工业经济、项目建设、招商引资;
3.负责三产业发展;
4.负责农业农村,推动乡村振兴,落实河湖长制;
5.协调做好辖区内统计调查、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
社会事务办机构职能:
1.组织实施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负责教育、民政、卫生健康、养老、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物业等管理和服务。
党建办机构职能
1.负责基层党的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
2.负责宣传工作、统战工作、社会工作、意识形态、民族宗教事务、党管武装、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文明创建、村(居)务公开等工作;
3.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工作;
4.负责指导基层自治等工作。
城乡建设办机构职能
1.统筹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推进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2.实施人居环境整治,做好垃圾和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整治等工作。
平安建设办机构职能
1.承担社情民意收集办理、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
2.做好辖区法治建设、平安创建、安全应急、社会治理、风险防控以及社会稳定、信访等工作;
3.配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综合防灾减灾等工作。
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1.负责党建服务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授权,负责区域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经办服务工作,为辖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务服务和帮办代办,指导村(社区)做好便民服务工作;
2.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拥军优属、走访慰问、权益保障等工作。
综合执法中心
1.根据法律法规和授权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
2.负责统筹协调指挥区域内各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1.主要承担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化发展等服务工作;
2.承担农业、畜牧、水产、农机技术推广、宣传、服务工作;
3.做好水利、水保、防汛抗旱等服务工作;
4.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等相关服务工作,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村级“三资”监管,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办公地址:潜江市龙湾镇华容路161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
联系方式:0728-6621006
负责人:付 坤 镇党委书记
刘竹子 镇人民政府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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