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镇机关工作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镇政府机关内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制度
1.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减少会议次数,提高会议质量,简化会议程序。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可合并召开的会议由党政综合办协调合并召开。
2.党委会,机关干部会,全镇性综合会议。请示党委书记、镇长同意,由党政办通知(全镇性会议由党政办通知各总支,再由各总支通知到村和部门)。党政办做好会议记录及会务工作。
3.各分线会议,请示分管领导同意,由承办单位自行通知。党政办协调会议室,承办单位负责会务工作。
4.全镇综合性会议由党政办根据到会情况下发会议通报。迟到、早退、缺席情况按镇委、镇政府《关于全年工作目标量化考核的通知》处理。
5.党委会、机关干部会,参会人员迟到罚款50元,缺席罚款100元(由镇纪委收取)。罚款由镇纪委落实并派专人管理,一月一通报。
二、学习制度
1.学习方式。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办法,每月集中学习1次,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须事先经分管领导请假批准,否则,按缺席会议处置。
2.学习内容。由宣传委员安排具体时间与内容,报主要领导审批后按每月学习计划表执行。
3.学习要求。镇机关干部必须坚持参加理论学习。每个党委成员一年不少于10000字的学习笔记,中层干部不少于5000字;由分管领导牵头,每年撰写1-2篇调研文章,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三、廉洁自律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凡重大决策、重要活动及重要事项安排,干部的任免、推荐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党委会讨论决定。
2.自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办事,严禁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
3.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
4.严禁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5.认真执行红白喜事请示报告制度(市管干部向市纪委报告,中层干部向镇纪委报告),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装修、购买住房,不准违规多占住房。坚决禁止借婚、丧等事由借机敛财。
6.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亲友及身边的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四、公文和印章管理制度
(一)发文报批程序和要求
1.党委文件。由承办单位起草代拟稿,送党政办审核,按程序送分管领导阅审定稿,由党委书记签发。
2.政府文件。由承办单位起草代拟稿,送党政办审核,按程序送分管领导阅审定稿,由镇长签发。
3.党委、政府联合发文。由承办单位起草代拟稿,送党政办审核,按程序送分管领导阅审定稿,由党委书记、镇长共同签发。
4.党政综合办文件。由承办单位起草代拟稿,送党政办审核定稿(涉及全镇的重点性工作需送党委书记、镇长审阅),由党政办主任与分管该线领导共同签发。
(二)上级来文处理
市委、市政府以及各部、办、委、局的文件、传真、电报等由党政办承办送阅,先送党委书记、镇长阅示,再按领导签批意见送相关领导阅。
(三)印章管理
1.党委、政府、党政办印章由党政办指定专人管理。加盖党委印章须经党委书记同意,加盖政府印章须经镇长同意,加盖党政办印章须经党政办主任同意。
2.公章原则上不准带离办公室,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外借使用的,经办人在征求主要领导同意后,并在《公章借用登记簿》上签字,注明外借时间、事由,外借结束后要及时归还,并注明归还时间。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对公章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五、接待管理制度
(一)公务接待
1.实行对口接待,参与接待的人数不超过来客人数的1/3。
2.公务接待在食堂进餐,提前告知党政办并按规定填写好“进餐单”。接待后,承办人要填写公务接待“四件套”。
3计生办、民政办、农办、工办日常接待费用自理。
4.公务接待实行一事一结,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在外进餐使用正规进餐发票、公务接待进餐单、公务接待清单(菜单)和公函(电话记录单)。
(二)接待标准
公务接待相关标准按潜财行[2014]107号文件精神执行。
六、后勤管理制度
(一)后勤管理
1.机关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讲究卫生,讲究职业道德,接待来客要热情礼貌。
2.机关食堂为机关干部、职工和会议及来客提供服务。非单位人员、干部家属就餐一律收取额外餐费。
3.机关食堂工作人员要保持食堂内经常的清洁卫生,做好消毒、灭鼠、灭蚊虫等工作,严禁购买霉变腐烂有毒食物,杜绝中毒事件发生。
4.机关食堂工作人员要切实加强食堂财产管理,加强票据管理,食堂水电费坚持日清月结,每月盘存表送分管财经领导审查,再到财务室入账。
(二)卫生管理
1.机关工作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办公室、会议室不准抽烟,走廊内不准随地吐痰、乱丢烟蒂、果皮、纸屑及其他杂物,垃圾应装袋处理。
2.各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负责自己办公室内卫生,做到整洁有序。
3.内勤工作人员要对楼道、走廊全天候保洁,大、小会议室、接待室要随时收理,保证茶水供应。外勤工作人员要保证在上班前把外围打扫干净,早晚各扫一遍。
(三)门卫管理
1.根据党政综合办公室的作息时间安排,按时关门、及时开门。
2.实行24小时值班制,夜间巡逻1—2次,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不脱岗离岗,无偷盗事故发生,无外地车辆随意进出。
3.维持机关院内管理秩序,指挥车辆进入指定地点,按序摆放,保持机关院内整洁。
七、财务管理制度
1.条据审签。镇机关财务管理实行分管财务领导一支笔审签制度。1000元以下的开支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的需请示书记和镇长同意后方能支出;5000元以上的开支须集体研究决定。
2.政府采购。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执行,5万元以上需进行政府采购程序,同时做好机关固定资产登记。
3.会议支出。大型会议、重大活动所需经费要严格控制,先将请示报告交由分管领导核实后,由书记和镇长审批,党政办据实采购,严禁超预算开支。
4.公文打印。除计生办、民政办、工办、农办打印费自理外,党政办打印费一月一公布。
5.外出考察。机关干部外出学习、参观、考察按照上级主管文件通知要求,由党委书记批示,其考察费用经党政一把手核实签字后方可报账,超支部分一律自理。任何人不得无理要求报销学习、参观、考察费用。
6.财务手续。镇机关、各办公室所有开支条据必须合法、合规,严格执行票据“八要素”[名称、填制日期、单位名称、业务内容(含数量、单价、金额等)、填制单位签章、有关人员签章、凭证附件]和公务接待四件套,谁经手谁负责,条据上需有用途说明,有经手人,有证明人,有分管领导,由分管财经领导审批方可入账。
7.民主理财。机关财务必须日清月结,财务室每月一结算,严格做到收支及时报账,对超过一个月不入账的条据,财务室不予认可,费用一律自理,特殊情况需报送党委书记、镇长请示。机关成立3—5人的民主理财小组,每季度对机关财务票据进行审核,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8.财产管理。机关财产由党政办统一登记造册并进行管理,各办公室财产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对管理不严造成财产丢失的,管理人员要照价赔偿。
9.非机关院内住户,每户每年交纳水费、清洁卫生费400元。
10.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通知的会议,党委成员差旅费标准按市级相关文件执行,会议凭书面会议通知或党政办座机电话通知,会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党政办派车不予报销费用;中层干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实报实销;分线会议各办公室自理。原则上不对外租车,确因工作需要进行租车的,经分管财经领导同意后统一安排,并及时填写“租车单”,用车结束后及时告知党政办。
八、应急用车管理制度
1.应急用车用于防汛抗旱、秸秆禁烧、信访维稳、值班值守等工作。
2.党政办公室统一调度应急用车,司机不能自行出车。
3.“双休日”如无重大活动,应急用车入库,严禁请人代驾。
4.车辆投保、维修、保养必须由党政办按相关规定,联系服务单位,审查服务质量,审计服务费用,由财务室统一结账。
5.燃料实行定点加油,一月一结账,过路费由司机填好报销单,由财务室直接打入ETC卡中。
6.公车要及时归库,严禁露天过夜。司机要经常对车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除故障,做到小故障不过夜,大故障及时修理,杜绝车辆带“病”上路。
7.司机须提高安全意识,不开英雄车,不开违章车,不开疲劳车,严禁酒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8.司机要经常擦洗公车,保持车容整洁卫生。
九、考勤制度
(一)签到制度
机关干部实行每周一工作例会和集中点名。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或不能按时参加点名的,党委成员必须向党委书记说明情况,中层干部必须向镇长说明情况,否则按会议缺席处理。
(二)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如特殊情况向分管领导请示后提前同他人换班。
2.值班期间如有上级机关临时交办的工作,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如有重大事件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认真做好电话记录。
3.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办公时间严禁串岗。严禁上班时间用办公室电话聊天。值班期间由值班人员负责办公室清洁卫生和一切财物安全。
(三)请销假制度
1.事假。一天以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一天以上,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镇长审批;党委成员请假须经党委书记同意。
2.病假。持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向分管领导请假后,报镇长审批,三天以上的,须经党委书记同意。
3.婚假、产假、法定假日、公休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4.请假结束后,必须及时到党政办销假。不按时销假视作旷工处理。
5.公务员违纪、违规请假、旷工,按《公务员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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