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解读——《龙湾镇“控小火、防大火、守底线”夏季 消防安全集中行动工作方案》

解读单位: 龙湾镇人民政府 来源: 龙湾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16日 10:00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发布日期:2021-07-16 10:00 来源:龙湾镇人民政府

制发政策文件的依据、目标、任务

1.依据:湖北省消防委员会〔2021〕2号文件要求和潜江市消防安委〔2021〕7号文件

2.目标: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全面抓好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完善夏季火灾防控预案,狠抓工作落实。

3.任务:各村民委员会、章华台社区、镇直各单位分配任务清单

二、关键词、专业术语的诠释

三合一”场所是指:三合一”场所是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该同一建筑空间可以是一独立建筑或一建筑中的一部分,且住宿与其他使用功能之间未设置有效的防火分隔。


1、按照表现形式分为三类:

成片开发

成片开发的商场(市场)类“三合一”场所。是指在成片开发的招商城、商业城中,在经营娱乐、加工场所内设有员工集体宿舍且未采取必要防火分隔的商铺、商业用房。

成线设置

成线设置的门面房类“三合一”场所。是指在沿城市(城郊))街道两边连片(三户以上)建设的既用于经营、加工、仓储,又有员工集体住宿的且未采取必要防火分隔的商铺。

零星建造的经营、加工、仓储类“三合一”场所。是指沿城市(城郊)街道两边或在民用建筑、住宅小区内零星建造的既用于经营,又有员工集体住宿且未采取必要防火分隔的场所。

2、按照使用性质分为三类:

家庭作坊式

①家庭作坊式“三合一”场所。是指将员工集体住宿场所与小型生产加工、修理或可燃物品仓库混合设置且未采取必要防火分隔的住宅建筑。

商业类

②商业类“三合一”场所。是指将商业经营与员工集体住宿混用且未采取必要防火分隔的民用建筑,包含在住宅建筑内进行商业经营活动或在商业经营用房内同时容留人员住宿两种情况。

餐饮娱乐类

③餐饮娱乐类“三合一”场所。是指员工集体住宿场所设置在餐饮及文化娱乐场所内,且未采取必要的防火分隔的建筑。


三、责任追究

    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有关法律中明确要求的各项消防工作职责。对未按要求开展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将提请镇政府加大责任落实力度。


解读人:刘锋   解读时间:2021年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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