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龙湾镇切实做好2024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一、背景
为全面做好我镇2024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切实保障我镇畜牧业健康稳步发展。
二、依据及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中心各项防疫任务,根据《湖北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2022-2025年)》、《潜江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2022-2025)》的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要坚持非洲猪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各村及畜牧站要强化疫情排查、报告,做好养殖场、无害化处理中心、运输车辆等场点的消毒灭源,加强各类畜禽养殖、屠宰和流通各环节监管,确保对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迅速、高效。
二要抓好四种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各村及畜牧站要认真贯彻《湖北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要求,严格落实免疫病种和免疫程序,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和猪瘟等四种重大动物疫病要实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确保免疫密度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85%以上,力争10月中旬基本完成普免任务;10月下旬,完成免疫效果监测并开展集中补免;11月上旬,迎接省级部门抽检及国家验收。
三要扎实抓好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规模养殖场防疫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基本盘,是确保我镇疫情平稳的底线。各村及畜牧站要继续加大政策解读、宣传、推广,引导养殖场积极规范申报,指导辖区养殖场相关材料审核、信息录入等工作,不断扩大规模养殖场自主采购、财政直补范围。
四要切实做好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各村及畜牧站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动物血吸虫、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检疫监督管理,督促养殖场(户)落实外引动物隔离观察和落地报告制度,严格落实耕牛血防监测任务,扎实做好辖区内牛、羊普查普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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