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镇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3-10-19 17:05 来源:潜江市老新镇

全镇广大农民朋友们: 

大家好!

首先向辛勤耕耘在农业生产第一线的广大农民朋友们致以亲切问候和崇高敬意。农作物秸秆禁烧已开展多年,在大部分农民朋友心中形成了广泛共识。但也存在焚烧秸秆、杂草、垃圾等零星火点现象,这说明秸秆禁烧是一场持久战,需要我们久久为功,养成禁烧习惯,共同维护下去!

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危害多:一是污染空气,危害人体健康;二是易发火灾,威胁生命财产安全;三是破坏土壤有机质,造成农田质量下降;四是污染水源,引发虾稻养殖生产用水诸多矛盾;五是浪费性大,秸秆回收综合利用,可以创造更多价值。《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露天焚烧秸秆属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将受到法律制裁。

根据《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和《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精神,全镇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对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将予以处罚,对造成重大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全面做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请广大农民朋友们:          

一、争当秸秆禁烧的“宣传员”。树立生态环保意识,主动向家人、邻居和亲朋好友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及可能面临的处罚,引导大家支持配合秸秆禁烧工作。    

二、争当秸秆禁烧的“监督员”。主动劝阻秸秆焚烧行为,坚决制止露天焚烧秸秆的违法现象,对不听劝阻、顶风而上的,积极向镇、村反映,携手共筑秸秆禁烧坚固防线。     

三、争当秸秆禁烧的“示范员”。从自身做起,争做秸秆禁烧模范带头人,支持配合镇党委、政府禁烧管控工作,遵守秸秆禁烧相关规定,切实把禁烧规定落实到位。 

请广大农民朋友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随意点火烧荒、焚烧秸秆。保护环境是公民应尽义务,禁烧秸秆是一项严格的法治要求,希望大家积极响应号召,克服焚烧陋习,为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生态宜居秀美镇作出积极贡献!


老新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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