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明起禁售“旧国标”电动自行车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6-0033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老新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5年11月30日 14:0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30日 14:05:00 名  称: 提醒:明起禁售“旧国标”电动自行车

发布日期:2025-11-30 14:05 来源:湖北应急管理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日前发布公告

严格电动自行车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一起来看


国家认监委关于严格电动自行车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 加快新产品供应的意见》(工信部联消费〔2025〕144号)关于“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厂或者进口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但符合旧版本标准的产品可以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的要求,为严格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各电动自行车指定认证机构对依据旧版本标准出具的有效CCC认证证书,于2025年12月1日全部予以注销;对依据旧版标准出具、处于暂停状态且不能恢复有效的CCC认证证书,于2025年12月1日全部予以撤销。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自认证证书注销、撤销之日起不得继续销售。若违反上述规定,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国家认监委

2025年10月23日



热点问题解答
购车不必有顾虑
Q

12月1日后,已经购买的旧国标电动自行车还能上路吗?

答:可以!政策仅禁止销售,不强制淘汰已上牌车辆,可以继续使用。


Q

怎么判断商家卖的是新国标车?

答:除了查看车辆的CCC认证证书和产品合格证,还可以看车辆是否有新国标“GB 17761-2024”的明确标识。


Q

发现销售违规车辆怎么办?

答:持续3个月的旧国标电动自行车销售过渡期即将结束,2025年8月31日前出厂的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只能销售到11月30日如果消费者在12月1日后,发现商家销售按旧国标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违规销售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







今年9月1日起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实施

在骑行限速、防火性能、使用年限

等方面更为明确

@广大骑行人 一起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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