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老新镇人民政府

索 引 号:011396186/2026-01715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09日 11:01:01 来  源:老新镇人民政府 机构名称:潜江市老新镇人民政府 机构地址:潜江市老新镇老西路30号 电  话:0728-6841189 关 键 词:无

发布日期:2026-01-09 11:01 来源:老新镇人民政府

一、党委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组织的决议;

2、负责镇、村(居)党总(支)两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总体建设,特别是党委班子的自身建设,做好本镇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3、领导本镇工作。研究制定本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确定工作目标;审议镇政府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检查和监督规划的实行情况,带领本镇广大群众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团结奋斗;

4、领导和协调人大、政府的工作,领导和管理本镇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女、武装、统战、侨务、新闻宣传等工作;

5、正确执行党管干部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做好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和奖惩,负责对干部的教育监督;

6、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

7、处理本镇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各项中心工作,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大主要职责

1、检查、督促宪法及法律、法规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2、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

4、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5、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6、完成上级人大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政府工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机构设置

1、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文电、值班、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人大主席团日常事务和人大代表联络等工作;承担政协委员联络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负责宣传工作、统战工作、社会工作、意识形态、民族宗教事务、党管武装、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文明创建、村(居)务公开等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工作;负责指导基层自治等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统筹落实经济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增加村(居)民收入;负责工业经济、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负责三产业发展;负责农业农村,推进乡村振兴,落实河湖长制;协助做好辖区内统计调查、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

4、城乡建设办公室

统筹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推进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实施人居环境整治,做好垃圾和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整治等工作。

5、社会事务办公室

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负责教育、民政、卫生健康、养老、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物业等管理和服务。

6、平安建设办公室

承担社情民意收集办理、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做好辖区法治建设、平安创建、安全应急、社会治理、风险防控以及社会稳定、信访等工作;配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综合防灾减灾等工作。

7、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党建服务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授权,负责区域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经办服务工作,为辖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务服务和帮办代办,指导村(社区)做好便民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拥军优属、走访慰问、权益保障等工作。

8、综合执法中心

根据法律法规和授权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挥区域内各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9、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主要承担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化发展等服务工作;承担农业、畜牧、水产、农机技术推广、宣传、服务工作;做好水利、水保、防洪抗旱等服务工作;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等相关服务工作,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村级“三资”监管,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办公地址:潜市老新镇老西路30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方式:0728-6841189

负责人:刘汉利   镇党委书记

        魏泽雄   镇人民政府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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