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新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文件要求,结合老新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形成我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老新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潜江市老新镇老西路30号;邮编:433110;联系电话:0728-6841189)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老新镇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总体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紧紧围绕国务院和省、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方案、细化措施,突出重点、强化解读,健全体系、规范公开,强化监管、优化服务,以便民、透明、廉洁、高效为目标,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及时回应、强化培训、加强监督,全面完成了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根据公开要求,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二是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三是根据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和充实了老新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四是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准确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五是充分利用网站信息公开及时、受益面广的显著优势,严格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把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充分保证信息发布的全面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镇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模板,增强依申请公开答复内容的合法性、说理性和针对性。2024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做好政务信息日常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收集、审核、保存、发布等方面的制度,严格按照“谁开设、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内容保障责任机制和发布审核机制,保证政府信息的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同时,做到及时更新,体现权威性、准确性、全面性和严肃性。对政务信息进行全过程的规范管理。加强现代智能手段在政务信息管理领域的运用,促进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统一安排,对我镇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进一步优化了网站功能,规范栏目设置。以文字、图片等形式发布最新的工作动态、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准确发布政府工作信息。
(五)监督保障
我镇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照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不断推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种监督评议方式并行:公开投诉电话,接收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回应群众关切,满足群众需求。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自查。检查政府信息公开格式是否规范、已公布信息是否准确,已发布时间是否及时;加强对发布内容的审核,对发布内容进行脱敏处理,维护公民隐私,切实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三是积极应对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自觉接受市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对标对表及时整改落实。面对社会评议,端正态度,以扎实的工作作风确保对外公开信息,有政策支持、有数据支撑、有措施应对。2024年我镇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度,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条。其中,工作动态41条,本级政府文件4条,政策解读4条,机构简介5条,规划信息1条,财政预决算2条,行政事业性收费1条,公益事业建设18条,公共资源配置2条,政府会议2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申请。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一些问题,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有时不能按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部分应公开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专项规划、民生政策、应急预案、公式公告等内容没有主动公开。
2024年,我镇对上一年问题迅速进行整改,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所有《条例》中规定的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实行主动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度,建立健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
2024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版面布局较为单调,部分稿件形式较为单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提升。三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
2025年,我镇将进一步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各项要求。一是围绕重要举措、重点项目等中心工作,扩大信息公开广度深度,不断丰富、创新政务公开新形式。二是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优化公开内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三是进一步对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及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测评指标,加强工作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4年老新镇不存在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4年老新镇没有收到要求办理有关建议提案。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2024年,老新镇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乡村振兴、“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根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做好政策文件公开解读,加强网站、新媒体等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24年,老新镇聚焦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围绕乡村振兴、教育、农村危房改造、涉农补贴等群众关注、反响强烈的政务服务事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专栏建设,强化工作监督,完善公开指南,取得较好效果。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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